中共隆回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隆回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隆回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隆回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与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水平相结合,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相结合,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局党组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认领重点难点问题,成立隆回县司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有“温差”。
(1)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满足于学了讲了看了,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健全党组会和班子会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班子会,并分类做好会议记录。
(2)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重点不突出,理论学习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每次安排学习内容较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学习了《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认真梳理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每次集中学习内容不超过4个,其他学习内容安排理论中心组成员提前自学。二是每次根据学习内容,安排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做中心发言。三是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深化学习效果。
(3)“学思用”贯通不足,局党组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工作难题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集体学习,为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进行了学习,提升班子和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举办了全县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业务培训班,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开展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级整改工作,整改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45份,进一步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四是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选聘了7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社会力量推动执法监督。
2.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4)局机关支部党建活动室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资料更新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政工室工作人员负责党建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党建工作资料更新、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党员活动室的使用、内部环境卫生维护等。二是利用党员活动室常态化开展各种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阵地作用。
(5)律师行业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正常,个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基础资料薄弱,阵地建设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领导班子联点制度和党建指导员制度,按要求到律师党支部上党课、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和党建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对律所办公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升级改造,党支部阵地建设得到加强。三是大力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鎏芳、志涛事务所获评省级示范所。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
(6)对《条例》是党领导和推动政法工作基本遵循的认识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小册子,逐章逐条开展自学。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将《条例》纳入各司法所8月份集中学习内容。
(7)对《条例》执行不到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有差距,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行政复议等工作群众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群众满意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机制,对受到服务对象或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严格按平时考核方案进行处理。二是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各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政法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信息共享,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得到提升。
4.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不细不实。
(8)结对帮扶责任人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对已调离的结对帮扶责任人提交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调整,确保帮扶责任不缺位。二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分管领导、专干、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
(9)帮扶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蓝色关注户相关资料逻辑错误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逻辑错误的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并举一反三,加强业务指导,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10)乡村振兴工程“一项目一档案”资料整理混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开展“一项目一档案”资料整理,对相关档案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分类分项整理并按“一项目一档案”归档。
(二)根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
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1)财务审批程序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人员加班用餐实行一事一审批,注明事由及加班时间,用餐人本人签字,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审核报销票据,未完善手续的不予报销。二是各乡镇司法所将所在乡镇(街道)现行租车费标准进行备案,报账时租车费均参照驻地现行的标准执行。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出现类似现象。
(12)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以前合同、验收单等进行查漏补缺,对不规范的及时如实补齐手续。二是在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政府采购的详细流程,严格遵照制度办理审批手续,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采购流程或会计要素不全、相关凭证不符合要求的支出票据一律不予财务会审。
(13)未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财务规定将厨房电器等资产补记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补录入资产系统。对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进行全面清查,查漏补缺。二是举一反三,对乡镇司法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未发现遗失、挪用、人为损坏固定资产的现象。
(14)未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源头管理,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签到,严格区分会议签到和用餐签到,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6.为民服务担当不够。
(15)局领导班子下基层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年度调研方案,2024年党组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33人次,形成调研报告5篇。
(16)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偏差,偏重于上级交办、纳入考核的大事要事上,造成工作被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认识。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质效。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
(17)为民服务意识和态度有待增强,基层司法所存在关门办公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鼓励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担当作为,牢记为民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强化基层司法所人员管理,要求各司法所在工作去向牌上公示每日工作去向和联系方式。三是对基层司法所开展纪律作风督查7次,未发现“关门办公”现象。
(18)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效果还不够明显,乡镇司法所矛盾纠纷调处被动参与调解多,主动下沉排查化解少;法治宣传在城区开展多,偏远地区开展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调处责任,2024年1月至12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819件,调处成功率达96%。二是制作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普法音频,免费发放至各行政村(社区),通过“村村响”不定期播放;三是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重点对小沙江、麻塘山、虎形山等边远乡镇开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四是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全国网上培训,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
7.主责主业工作不实。
(19)依法治县工作统筹协调能力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出台《2024 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年度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集体学习,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隆回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三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下发《隆回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隆回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四是出台《隆回县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工作方案》,2024年10月同步对11个单位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法治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报告,12月开展年度法治督察工作,形成年度督察报告,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0)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式单一,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监督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时规定。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提级整改和执法不公及“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对查找出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选聘7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开展走基层惠民生法律服务活动,全面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
(21)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任重道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2022年至2024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截至2024年底,4个司法所建成合格司法所,其他21个司法所建成规范化司法所。其中2个司法所建成省级模范司法所。
(22)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执法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严格日常监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定期报到、实地查访、信息化核查等日常监管制度,详细记录日常监管检查登记表。三是线上线下双轨督导。不定期开展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巡查督办,每2个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整改。结合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脱管漏控等专项活动的督查开展实地查访,实地跟踪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8.领导班子建设待加强。
(23)“一岗双责”履职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所偏重业务指导,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管得不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主要领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管好“责任田”。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督查20余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24)班子成员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对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的人和事关心支持不够,统筹思维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清廉家风”家访,增强全局意识和领导班子合力。二是集中学习了民主集中的要义,培养集体主义观念,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三是利用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交流研讨,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促进工作,增强工作合力。
(25)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部分班子成员争先创优意识弱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不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鼓励班子成员各项工作要创先争优,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二是压实各项工作具体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及责任股室相关责任,强化压力传导。三是强化考核,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班子成员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26)对自认为非重要工作将开会安排等同于工作落实,存在侥幸和应付思想,缺乏跟踪督促,不能事事做到履职尽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形成“班子会研究决策,干部会部署安排,分管领导跟踪督促落实,工作完成后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成果运用”的工作链条。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通报。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及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将相关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内容。
9.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
(27)日常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刘某进行提醒谈话,扣减相应平时考核分;对肖某进行诫勉谈话,并免职处理。二是强化平时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对前述2名同志安排联点领导进行跟踪回访谈话,一对一进行教育帮扶。三是加强作风巡查,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28)学习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按制度和工作需要及时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上级要求及现实工作需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024年全员完成干部网络培训任务,按要求选派干部参加上级培训39人次,开展理论武装和党性培训254人次,参加专门业务类培训167人次,岗位练兵21人次。二是鼓励干部自学和参加继续教育,司法行政系统累计26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29)局党组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用不够,较真碰硬意识不强,对违反纪律规矩的“小”问题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督查20余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二是对出现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安排联点领导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谈话,一对一进行教育帮扶。
(30)法律专业人才紧缺,业务量相对较大的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均只有一人做事,原因是没有相当专业的法律人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培养法律专业人才,鼓励引导干部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4年底司法行政系统累计26人获得法律资格证。二是通过招录、遴选引进法律专业人才。2024年下半年公开遴选3名法律专业人才,2024年招录的8名司法所公务员,均为法律专业,增配2人到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及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股工作。
(31)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偶有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三是经过自查,2024年下半年来不存在下乡检查工作不带函不交费的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继续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坚持把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全面巩固整改成果。
(三)抓实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相结合,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充分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98232385;邮政信箱: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白里路;电子邮箱:lhsfjbgs8232385@163.com。
中共隆回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27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司法局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