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回二桥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来源:隆回县生态环境局 时间:为加强隆回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威胁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研究决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隆回二桥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5月20日零时起,隆回二桥全天候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凡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主及驾驶员应自觉绕道,并相互转告。
二、违反本通告通行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饮用水源保护行动,凡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遵守本通告而继续通行的,及时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报,举报电话:0739-8232425。
特此通告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隆回县生态环境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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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单位: 隆回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 刘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