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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县配套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法治思维,紧跟法律监督“指挥棒”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走依法行政之路,党组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带头依法办事,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强学习、强政治、强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民法典、会计法、预算法、宪法、党内法规、网络安全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丰富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提升科学理财的能力,做到实践中能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公职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财政中的骨干作用,为财政管理日常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聚焦体制机制,完善法治建设责任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三定方案”为依据,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将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细化落实到股室、到岗位,把权和责捆绑在一起,把法、岗、事、人粘连在一起,强化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形成了“学法律就是学业务、抓法治就是抓规范”的自觉。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普法深度融合
一是在工作中学法。按照普法任务清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围绕组织开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税费优惠政策、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有资产等法律法规制度专题业务培训,推动普法和财政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二是在财政执法中普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各项财政专项检查。在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支出、会计信息质量等检查中加强财经纪律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被检查对象加大学法力度,提高用法水平,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及时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在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中推动执法与法治教育同步进行,通过约谈方式,向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代理机构宣传政府采购、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财政执法的过程成为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过程。
(四)聚焦依法行政,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按要求做好执法信息的公示及更新维护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服务指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并实施动态管理。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系统归档保存。
二是提升财政监管能力。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手段。按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开展监管事项认证和行政检查事项全覆盖工作。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系统与湖南政务网、省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行政检查到监管、处罚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是促进行政权力制约规范化。落实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制度,健全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必须经法制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合同备案制度,凡以我局名义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达成的协议,事先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和归档管理。
(五)聚焦统筹保障,当好法治建设“后勤军”
为促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23年,下达法治建设资金68万元;助力解决社会矛盾;下达社区矫正经费68万元,全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行,保证非监禁刑罚得以有效执行;一村(社区)一辅警经费2915万元,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对财税相关法律知识学习较多,对理论知识学习课时比例安排相对较少;二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配备使用情况参差不齐,特别是音像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全局对建设法治财政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立“法无规定不可为”的意识,对没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的事情坚决不去做,对法律有严格规定的情况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和素养,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力服务于民。
(二)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持续开展法制宣传。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好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利用元旦春节“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三)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的相关部署安排,积极落实行刑衔接机制,认真落实执行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基准,推进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化。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规范性管理。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指导。坚持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作为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改进和完善评查方法,及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财政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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