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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城东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回县城东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与教育服务,促进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促进学龄前儿童德、智、体、美和谐发展。
二、机构设置
隆回县城东幼儿园内设机构包括:园长室、党支部、总务处、财务室、工会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城东幼儿园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城东幼儿园本级,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隆回县城东幼儿园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90.49万元。因本单位新成立,故无法与上年进行比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4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合计190.49万元。因本单位新成立,故无法与上年进行比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本单位新成立,故无法与上年进行比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90.24万元,占99.87%;卫生健康支出0.25万元,占0.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1%,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11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功能科目调整,把学前教育部分资金调整到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及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决算功能科目调整,入账科目错误。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决算功能科目调整,入账科目错误 。
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功能科目调整,把学前教育部分资金调整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追加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因本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因本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因本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因本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对比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9.33万元,增长710.6%,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办公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举办0场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42万元,人数50人次,用于开展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提升培训而发生的培训资料费、培训差旅费、培训生活费、场地租赁费等,内容为教师现场或网络继续教育、市县教育教学研讨会、业务提升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其他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4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为推进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隆政发〔2013〕17号)、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3】4号)等文件精神,安排相关人员抓紧落实本单位绩效目标申报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按时报送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申报、审批,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资产管理:及时按照要求报送资产情况报表,确保各项资产核算准确、帐实相符、管理到位。
预决算公开: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示。
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报送财政供养信息、存量资金等有关资料及报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工会经费等人头经费预算不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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