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十五年的矛盾了,给你们派出所添了很多麻烦,这么多年来,无论风里还是雨里,冷天还是热天,白天还是黑夜,你们派出所随叫随到。以前,我关上门才放心,打开门就害怕,现在,终于安心了。真的很感谢,谢谢横板桥派出所,谢谢王教官!”7月26日上午9点30分,横板桥镇麻龙村村民刘某某眼中含泪、发自肺腑的握住横板桥派出所教导员王毅的手说道,并带领全家老小,为横板桥派出所送来两面锦旗,由衷感谢横板桥派出所为其处理好自家与同村邻居戴某坤之间的多年积怨。
7月8日下午4时许,横板桥派出所接到报警:麻龙村戴某坤被同村人戴某某打伤了。接警后,值班领导、教导员王毅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陈建方等人出警,并立案调查、积极取证,依法询问双方当事人和相关证人,事情真相迅速查明。
此次戴某坤被故意伤害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可进行调解。因戴某坤患有精神类疾病,在此次案件中为受害人,案件发生之初,戴某坤家属对戴某某有较大怨气,希望公安机关对戴某某依法从严打击。王毅通过调取历年接处警和办案资料及走访村干部和村民查明,戴某某的母亲刘某某、父亲戴某丁(已去世)与受害人戴某坤之间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已达十五年之久,自2013年至今,刘某某报派出所与戴某坤有关的警情共计17次,此17次警情,横板桥派出所立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4起(戴某坤被行政拘留2次),其余12次被受理为纠纷。此次伤害案件的发生,戴某坤事前有对戴某某进行辱骂和意欲伤害戴某某的过错行为。横板桥派出所树牢为民服务的理念,力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教导员王毅分别多次对戴某某和戴某坤家属做思想工作。由于两家积怨已久,又牵扯到几十年前的土地纠纷,前期化解工作进展十分不易。此案中,由于戴某某为较大过错方,王毅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谈心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戴某某真诚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正式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7月22日,横板桥派出所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了解关于土地归属的法律条文,并从情法理三个角度为两家讲述道理,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最终,戴某某在调解现场就自己伤害戴某坤的行为真诚的向戴某坤家属道歉,戴某坤家属也对戴某坤多年来屡次影响刘某某生活的行为感到抱歉,并认识到双方因土地问题而产生多年的隔阂与矛盾,影响邻里和谐,实属不值。双方在调解现场约定,不能将上一辈的恩怨延续到下一辈,今后下一辈之间多沟通多交流,多做双方母亲的思想工作,恢复和谐邻里关系。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十五年的积怨一朝化解。应戴某某的请求,7月24日,戴某坤的家属将戴某坤送往隆回县魏源医院治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隆回县公安局横板桥派出所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辖区实际,多措并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 一审: 曾凡庚 二审: 范坤 三审: 刘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