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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确实做好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县级专项资金支出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通过现场勘验、资料核查、文件核对、数据校对等方式,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情况、主要职能职责、2023年的重点工作、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我单位是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7个:综合部、财务部、工程事务部、保障性住房事务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事务部、白蚁防治部、物业管理事务部。我单位编制22人,实际人数43人,其中在职31人,离退休12个。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遗属补助3人,房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我单位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参与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承担县城区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管理、维修维护等后续管理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管理和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审核与发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组织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项目申报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金分配和拨付工作;
(六)承担县城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全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全县白蚁防治工作;
(九)受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的重点工作
1、我县城区共实施1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2、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租赁补贴共发放600户;
3、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全面提升辖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14494.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9.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1万元,资本性支出13598.5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1、2023年,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完成投资4649万元,占房地产投资比例26.8%;
2、2023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642户,完成任务率100%;完成棚户区改造459户,完成任务率100%。
3、租赁补贴发放情况。2023年计划发放租赁补贴616户,120万元。实际完成发放637户121.6482万元。
4、至2023年止共修建保障性住房5024套,已分配入住5024套,入住率100%。
(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与软件公司对接,对历史数据逐个检查核对,确保新系统使用顺畅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完成了以栋为单位设帐,按房屋门牌号设分账的要求。所有维修项目全部按规定、按程序使用资金,始终做到立项时专人到现场勘察、核实、施工过程现场中跟踪、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签字验收。真正使业主的每笔维修资金用到了实处,保证了“房屋养老金”的初衷目的。
(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对全县登记备案的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六轮全面的物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组织召开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三次,各小区物业公司针对问题作出相应整改,全县物业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二是协助住建局物业股组织召开了我县第二期物业行业培训,宣传行业法规,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三是配合街道、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指导业委会成立工作、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等,其中我县规模最大的辰河世家小区业委会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为该小区后续管理走上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白蚁防治工作
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遵循“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扎实做好全县白蚁防治工作、消除白蚁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房屋防白蚁预防及灭治施工操作安全制度》、《房屋防白蚁药物管理制度》及《房屋白蚁预防及灭治施工操作应急预案》,作为白蚁部日常工作安全操作行为准则予以实施。
四、存在的问题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压力大。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主要是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而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贫困县,地方财政相当困难。
1、建设进度较慢。由于建设流程复杂,手续繁杂,审批环节多,拆违难度大,严重影响建设进度。
2、后续管理难。一是小区居民物业意识比较薄弱,物业管理难以到位;二是小部分住户不愿意缴纳租金。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住房保障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群众异常关切,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高标准建设,规范各项手续,坚持按照“三公”原则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程造价要严格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审计监督。
2、县政府要加大力度,千方百计保证保障房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
3、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确保小区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
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隆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日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单位名称 |
隆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22 |
31 |
140.91% |
||||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
2022年决算数 |
2023年预算数 |
2023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0 |
0.2 |
0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0 |
0 |
0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0 |
0 |
0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费 |
0 |
0.2 |
0 |
|||
县级专项资金: |
0 |
0 |
0 |
|||
1、业务工作经费 |
0 |
0 |
0 |
|||
2、运行维护经费 |
0 |
0 |
0 |
|||
本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5409.11 |
10860.45 |
14578.15 |
|||
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 |
1615.19 |
350.45 |
619.58 |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0 |
0 |
521.21 |
|||
棚户区改造 |
105 |
300 |
426 |
|||
老旧小区改造 |
2810.83 |
10000 |
6658.85 |
|||
保障性租赁住房 |
141 |
210 |
129 |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 |
448.79 |
0 |
1316.35 |
|||
其他地方自行设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288.3 |
01 |
4907.16 |
|||
公用经费 |
|
|
|
|||
其中:办公经费 |
9 |
7.5 |
7.5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6 |
5.5 |
5.5 |
|||
会议费、培训费 |
0 |
0 |
0 |
|||
政府采购金额 |
10 |
9500 |
9500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0 |
0 |
0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3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
|
|
|
|
|
|
例行节约保障措施 |
|
说明:“县级专项资金”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县级专项资金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
隆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9.98 |
14494.87 |
14494.87 |
10 |
100% |
10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9587.71 |
其中:基本支出:4437.93 |
|||||||||
政府性基金拨款:4907.16 |
县级专项资金: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2.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
1.2023年度对霞飞路棚户区、原国土局家属楼片区棚户进行改造,共改造户数459户,改造面积2.39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76万元;计划发放租赁补贴616户,实际发放637户,发放额121.6482万元。 2.2023年度对水泥厂家属房片区、中心市场、乡镇企业局家属楼片区等2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总户数132栋3642户,改造总面积35.4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249万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 指标 (80 分) |
数量 指标 |
棚户区改造 |
0.0459万户 |
≥ |
10 |
10 |
|
|||
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
0.0616万户 |
≥ |
10 |
10 |
|
|||||
老旧小区改造面积 |
35.42万平方米 |
≥ |
10 |
10 |
|
|||||
老旧小区改造户数 |
0.3642万户 |
≥ |
10 |
10 |
|
|||||
老旧小区改造楼栋数 |
132栋 |
≥ |
10 |
10 |
|
|||||
老旧小区改造小区数 |
20个 |
≥ |
10 |
10 |
|
|||||
质量 指标 |
验收合格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 指标 |
开工目标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
补贴发放完成率 |
100% |
92% |
5 |
5 |
|
|||||
效益 指标 (1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
是 |
是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已保障对象满意度 |
≥80% |
≥9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