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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隆回县岩口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隆回县岩口镇新坪居委会开发区 单位负责人:王勇军 邮编:422214 电话:0739-8616001 传真:0739-8617567 邮箱:yankouzzb@163.com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中共湖南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机构改革有关具体问题的政策口径>等3个文件的通知》(湘机改办发电〔2018〕5号)、《中共邵阳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机改办〔2019〕1号)、《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委字〔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设置6个内设机构、1个执法机构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职责:主要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社会经济调查和综合统计等职责。
负责人:罗煜,电话:13319576195
2.基层党建办公室
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李青,电话:13467787992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牌子)
职责: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等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移民开发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科技普及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等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村级财务审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等职责;负责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敏,电话:18873919200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体、计生、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刘芳,电话:13467789167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职责,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司法、人民调解、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等工作。
负责人:王林,电话:18773999070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刘处明,电话:13618423800
7.依法设置人大机构,依章程依规定设置政协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设立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设施保护、兵役征集、双拥、民兵预备役建设等职能;财政所暂维持现有管理体制。
财政所所长:刘琼,电话:15717395216
人大副主席:刘金,电话:15688237911
武装部副部长:申凯,电话:17886952767
政协秘书:黄建飞,电话:18473996050
(二)综合执法机构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依据法律法规或依据县人民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未委托的事项,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所有执法活动接受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负责岩口木材检查站点的日常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木材行为。
负责人:李江华,电话13873901053
(三)直属事业单位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负责人:陈进城,电话:15842952700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和动物防疫站牌子两块牌子)
职责: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农业发展、水利等工作;负责动物检疫防疫等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的检测、报告、控制与扑灭,开展畜禽水产品品种改良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实施,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负责人:罗秀娟,电话:15873991168
3.政务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等。
负责人:刘广军,电话:13873964638
4.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优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承担信息采集、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帮扶援助、情况摸底、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董银春,电话:147866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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