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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组织组3个职能组(室),与县综治办、县稳定办、县610办合署办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职能: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政法委编制人数为17人,实际人数37人,其中在职23人,离退休14人,执法执勤车辆1台,遗属补助人数0人,借用检察院办公用房面积348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中共隆回县委政法委机关及综治办、维稳办、610办等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44.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52.82万元,增长28.02 %;原因是县综治中心建设收入。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04.1万元,本级专项拨款2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44.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52.82万元,增长28.02%;原因是县综治中心建设增加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04.09万元,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40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4.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30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2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综治工作8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违法青年少教育管理等方面;民调工作50万元,主要用于民调宣传、督查、模拟调查等方面;维稳50万元,主要用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等方面;反邪教30万,主要用于反邪教宣传、教育转化等方面;国安15万元,主要用于国安宣传教育、专案办理,涉法涉诉1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涉法涉诉信访开支等方面。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是:
(1)、公车改革后,控制用车次数;
(2)、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政法委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304.1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 0.82万元,增长0.2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法委采购预算总额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印刷资料预算56.8万元;政府采购计算机预算3.9万元。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万元,政府采购广告服务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8.2万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22.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56.6万元,办公家具28.9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544.1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544.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04.1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杨治华 刘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