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物价局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物价局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及相关政策和法规,履行引导、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和政府调控管理价格的职能;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全县范围内各种违反价格收费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三是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四是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掌握市场物价运行状况;五是承担全县涉案物价格鉴证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1个二级机构。职能股室是: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二级机构是:价格认证中心。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人数为9人,实际人数42人,其中在职27人,离退休15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 808平方米,固定资产87.06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原县物价局机关及县价格认证中心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335.83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数387.44万元,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多: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80.83万元,专项资金拨款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335.83万元,全部为一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80.83万元,专项资金拨款55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5.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280.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支出55万元,主要用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的公务接待费3.9万元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标准。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02.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69.16万元增加33.64万元,增加4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采购预算总额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公用经费预算4.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7.06万元,其中:房屋808平方米,价值16.81万元,其他通用设备70.25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 个,投资总额335.83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335.8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80.83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