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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2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文日期: 2017-01-0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4-1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整顿专项行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为25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23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2台。房屋面积36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09万元。

(二) 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万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 139862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89138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减少,公务接待缩减。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209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4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1、公车运行时间长,维修维护费增加了。2、人员工资调整,人均工资提高了。3、处理举报增加,执法力度加大。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审: 二审: 易淑慧 三审: 周益文 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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