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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协调、推动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领域产业发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融合发展。
(四)按权限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许可、复议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五)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负责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核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非公有文化机构和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八)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九)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审核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并公布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市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一)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各级别文化遗产申报,协同有关部门对各级别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十四)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五)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活动,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七)监督管理、审核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八)指导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九)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二十一)统筹规划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重点布局。
(二十二)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的培训和输送。
(二十三)指导管理全县竞技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
(二十四)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十六)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二十七)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职业教育及行业社团工作,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工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办公室、体育股、政工股、法规股、产业股、财务股、文化遗产股、广电股、文艺股、旅游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局机关本级决算;2、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中心;3、隆回县文化馆;4、隆回县魏源图书馆;5、隆回县文化服务中心;6、隆回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7、魏源故居管理服务中心;8、隆回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129.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6.56万元,增加了79.07%,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了全市旅游发展大会,旅游专项资金增加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2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9.4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2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1.77万元,占39%;项目支出3737.68万元,占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29.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6.56万元,增加了79.07%,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了全市旅游发展大会,旅游专项资金增加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2832.57万元,增加了94.88%,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了全市旅游发展大会,旅游专项资金增加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65.94万元,占94.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万元,占0.0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4万元,占0.28%;农林水(类)支出28.8万元,占0.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29.59万元,调整预算数5817.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17.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
(1)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12.46万元,支出决算为221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2)图书馆(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3)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4)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5)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62.76万元,支出决算为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6)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4.87万元,支出决算为6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7)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345.63万元,支出决算为34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8)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调整预算为167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调整预算数执行。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
(1)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316.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2)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
(1)群众体育(项)。
年初预算为227.91万元,支出决算为2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2)其他体育支出(项)
调整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1)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调整预算为577.11万元,支出决算为577.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调整预算数执行。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调整预算数执行。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调整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1.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69.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调整预算为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且有部分支出计入专项中。与上年相比减少7.9万元,减少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且有部分支出计入专项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调整预算数9.6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8.3万元,增长662%,主要是上年基数太少且今年召开了全市旅游大会,下乡出差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占22.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万元,占7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4个、来宾322人次,主要是1、本年召开了全市旅游大会,全国各级官媒记者来隆回采访,宣传隆回旅游发生的接待支出;2、招商旅游项目及省市乡村旅游产业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3、上级领导检查业务工作及兄弟县来隆回的文化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主要是:1、文化馆3辆流动舞台车和图书馆图书流动车的运行维护费及保险支出,2、召开了全市旅游大会,下乡出差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1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1.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1.56万元,支出决算为3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13万元,降低9.58%。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及县零基预算改革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且有部分支出计入专项中。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9.9万元,用于召文旅产业发展会议,人数78人,内容为组织乡镇及企业文旅产业发展会议;召开邵阳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人数3540人,内容为打造邵阳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提升隆回县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及旅游产业发展推进;开支培训费29.4万元,用于开展三区人才专业培训、行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产业统计年报培训、非遗七江炭花舞培训、全民健身教练指导员培训、人社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教育线上培训,人数1024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中3辆用于文化馆文化活动送戏下乡流动舞台车辆、其中1辆用于图书馆图书流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17.8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2023年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有待创新。财务管理水平和逐年上升的财务要求不匹配,相对落后。因业务工作开展时间有时滞后,导致资金使用不及时,执行率偏低。
2、预算管理意识有待增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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