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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依法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18、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19、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映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1、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22、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23、依法依规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边界活动违法行为。2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19个,所属单位4个,派出机构12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应急处置办公室)
2、政策法规股
3、行政审批和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
4、科技和财务股
5、人事和教育培训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
6、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7、信息化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8、广告监督管理股
9、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10、食品安全协调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2、知识产权股
1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
15、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16、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举报受理股
17、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18化妆品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9、机关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股(基层党建办)
所属单位分别是:
1、综合执法大队
2、检验检测中心
3、个私协
4、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派出机构分别是:
1、花门监管所 2、紫阳监管所 3、滩头监管所
4、横板桥监管所 5、荷香桥监管所 6、六都寨监管所
7、金石桥监管所 8、司门前监管所 9、高平监管所
10、小沙江监管所 11、桃花坪监管所 12、高新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和各派出机构、事业机构。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085.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65.4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2.07万元,增长7.21%,主要是因为:一是为全面履职,相关支出增加;二是省金银花检测中心创建增加专业设备购置相关耗材、服务支出,三是改造基础设施增加相关支出;四是增加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五是补发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六是工资津贴补贴提标;七是上年度部分支出在2022年度列报。
2022年度支出总计5085.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075.5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2.07万元,增长7.21%,主要是因为:一是为全面履职,相关支出增加;二是省金银花检测中心创建增加专业设备购置相关耗材、服务支出,三是改造基础设施增加相关支出;四是增加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五是补发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六是工资津贴补贴提标;七是上年度部分支出在2022年度列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06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4.22万元,占99.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20万元,占0.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07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6.10万元,占82.67%;项目支出879.43万元,占17.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8.08万元,增长7.15%,主要是因为:一是为全面履职,相关支出增加;二是省金银花检测中心创建增加专业设备购置相关耗材、服务支出,三是改造基础设施增加相关支出;四是增加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五是补发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六是工资津贴补贴提标;七是上年度部分支出在2022年度列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6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8.08万元,增长7.15%,主要是因为:一是为全面履职,相关支出增加;二是省金银花检测中心创建增加专业设备购置相关耗材、服务支出,三是改造基础设施增加相关支出;四是增加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五是补发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六是工资津贴补贴提标;七是上年度部分支出在2022年度列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68.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5.07万元,占9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万元,占0.28%;卫生健康支出2.55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16.45万元,占0.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1.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6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81.59万元,支出决算为327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口径变化,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安排,项目收入不纳入单位预算口径。 。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由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7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2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列支25.25万元,项目支出中列支1.43万元),完成预算的55.5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4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3万元,减少23.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公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完成预算的57.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59万元,增长2.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3万元,占16.6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25万元,占83.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8个、来宾406人次,主要是主要是迎检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5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维修及油料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0.81万元,增长49.69%。主要原因是:一是为全面履职,相关支出增加;二是省金银花检测中心创建增加专业设备购置相关耗材、服务支出,三是改造基础设施增加相关支出;四是增加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五是补发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六是工资津贴补贴提标;七是上年度部分支出在2022年度列报。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25万元,用于召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会议、药品和医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部门全会等会议,人数410人,内容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药品和医械不良反应监测指导及交流、部门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安排等;开支培训费11.63万元,用于开展各种业务及执法培训培训,人数1200人,内容为各业务指导及执法培训、党建经费等。2022年本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8.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安全为基,集中开展“大市场”18大专项整治。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等领域集中开展“大市场”综合执法行动,在食品安全领域,全县食品安全平稳可控,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也未发生一起毒蘑菇中毒事件。一是持续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采取双随机方式截止到目前共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3200批次,不合格53批次,应处置73起,已处置37起;二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县融媒体中心平台的手机报、天下隆回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村村响开辟食品安全专题栏目,每周发送食品安全短信息200万余条,出动宣传车120台次,发放宣传册50000份、宣传单25000余份,悬挂橫幅230幅,制作2万把食品安全宣传扇免费发放城乡居民,深入农村集市、主干道、进山口等地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2022年继续开展“放心早餐示范店”创建评比活动,组织二次集中餐饮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粉)专项整治,抽检餐饮单位362家;清理取缔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10家。三是继续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430户,检查覆盖率99.46%,发现风险问题409个,已全部完成处置。共排查龙牙百合加工及相关企业5家、金银花加工及相关企业2家,发现风险隐患2个,已全部处置完成。四是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准确把握“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央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提交《隆回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进行审议。成立隆回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机制,高位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五是加强湘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终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和从业人员的核算检测督查,确保冷链食品安全。药品方面:按照省市县部署对县城区域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对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加强对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及麻精药品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检查。重点加强对疫苗接种点督查、药店疫情防控督导发挥药店防控哨卡作用。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36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36家,立案12起,处理投诉举报案件6起。全县药品安全总体平稳可控,未发生一起药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方面,开展工业蒸汽锅炉、小沙江季节性锅炉、起重机械、电梯等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2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239份,立案调查46起,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62条,已消除一般安全隐患156 条,排查出严重安全隐患6个,已整改4个,其余2个正在推进整改工作。检查季节性锅炉使用单位191家、检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62家,排查起重机械63台、下达指令书16份,责令使用单位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起重机械1台,排查私宅电梯23台,检查天然气中压管道101.49km,其中整改70余公里;重点工业产品方面,以电取暖器、学生用品、农资产品、成品油、摩托车和电动车、消防器材等为重点,检查电取暖器生产厂家2家,销售门店136家,抽检16批次,8批次不合格,立案7起,没收电取暖器72台;检查燃气灶具销售门店92家,抽样检测4批次,不合格3批次,没收不合格燃气灶22个、快速燃气热水器2台;检查农资经营户153户,抽检化肥26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查玩具生产企业3家,抽检玩具10批次、校服10批次,抽样检测校服立案2起,作业簿册立案1起;成品油立案2起,罚款27.13万元。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突出对全县电动车、摩托车门店及维修店的巡回检查,摸清企业门店底数184户,对上级交办的问题重点对60家企业生产的84个型号涉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全面排查,对6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环境条件和人员能力、计量器具检定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共抽检车辆21批次(3批次货车,18批次电动车),封存扣押非标低速四轮车2台、无3C认证车辆7台,查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相关案件15起 。
(2)发展为要,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一是全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自5月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县持续取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目前,全县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6055户,其中企业1364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35户,个体工商户51178户;2022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572户,较去年同期增长175.5%,其中新增企业6934户,较去年同期增长440.9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8户,较去年同期增长-44.23%,新增个体工商户7580户,较去年同期增长85.74%。 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截止目前,我县新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0户,新增高新技术产业48户、省级“小巨人”企业4户新增2家,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今年新增141户,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2家新增1家。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总计162家新增12家;外商投资企业3家新增1家;外贸实绩企业2022年任务数达到59家,今年总共24家新增5家。文旅企业新增532家。
二是深入企业推动知识产权培育,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常态化的走访助企行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法规、送信息、送市场,主动对接和指导企业注册登记、商标保护、企业融资、广告合同等54项具体内容,尤其是对专利优势企业采取了“一企一策、跟进办公”服务措施,签约省内2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2个院士工作站、1个研究中心,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创造方面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来隆回已培育和申报马德里国际商标3件,培育和申报知识产权贯标企业7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1件,办理股权出质登记4 件,协助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家,签订质押评估协议书1家,以“知产”引“资产”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500万元,企业内在潜能得到进一步激发。
(3)秩序为稳,推动市场秩序稳步向好。一是加强计量监督,受理南方水泥、九鼎牧业、金杏矿业、五里检测站、军粮供应站等14家企事单位包装秤、电子灌装秤、电子汽车衡等设备的检定备案申请156台次。受理加油站周期强检备案67个站,793台次;受理3个出租车公司的210台出租车计价器进行周期检定备案;受理22家药店的50台电子计价秤首次检定备案申请;受理县内医疗计量器具强检备案申请36家医院496台次;受理县城区5个集贸市场在用衡器306台次检定备案申请。受理105家压力表使用单位802台次压力表检定备案申请;受理小沙江金银花加工连片区在用锅炉压力表检定备案申请32台次。处理了2家液化气站计量投诉;处理了13家加油站计量投诉处理;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短斤少两专项整治工作,在各大商超,集贸市场进和了突击检查和上门检定,向全县77家集贸市场发放《告各市场开办者的函》。督促指导盛世丰花完成了C标志的申领。督促指导企业对标达标,共指导企业20余家,成功对标的有8家。二是加强价格检查,扎实开展春运、快递二次收费、教育收费、疫情期间稳物价等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各类营运车辆281台次,查处违价车辆52台次;巡查医院、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价格30家次、检查农贸市场100家余次、商场超市800家余次、药店180家余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2起,向全县市场经营主体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5000份;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共立案查15家;对22所学校价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学生公寓收费、违背学生及家长意愿强制收费以及以学分制变相提高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立案查处4起;集中约谈了圆通、中通、优速、申通、韵达、最后一公里等 13家快递公司负责人,下发了《关于规范快递末端服务禁止违规收费的通告》和《向违规收费说不承诺》1000余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起;对11家(含3家居民)转供电主体落实国家助企纾困政策和转供电主体价格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责令纠正1起,立案查处1起;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的监管,全年共立案4起。
(4)防疫为先,织牢市场领域疫情“防控网”。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按照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局闻令而动、向疫而行,快速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时调度市场领域疫情防控。尤其是在10月进行管控以来,我局举全县系统之力,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疫情管控,及时劝停保供单位以外的市场主体暂停营业,对县内的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含冷链食品)、商场超市等定点保供单位进行严格疫情防控检查。在管控解除后,又及时改进工作,指导市场主体有序开放,复产复工、复商复市,并组织人员对社会面进行劝导、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守住了市场领域疫情防控线。
(5)宣传为介,扩大社会关注度。先后21次集中约谈县内市场主体,筑牢安全第一道防线;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制作毒蘑菇、电动自行车、液化气安全使用等宣传短视频,在“天下隆回”“隆回公安”微信群、朋友圈等媒体广为转播;尤其是“送扇筑安全”活动将2万多把印有市场安全教育知识的塑胶扇子送进了全县25个乡镇(街道)的千家万户,影响极为广泛。
(6)大局为重,落实各项中心工作。乡村振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自建房排查整治、扫黑除恶、禁毒、反电诈、防溺水、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齐头推进,尤其是“创文”活动中建示范街、创示范店,建设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7)党建为魂,建设法治市场队伍。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摸底排查竞赛和“抓作风聚力量,抓培训提水平,抓重点强基础,抓短板补漏洞,守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法治市场建设,严肃整治干部“四风”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增加专项资金预算。一是预算编制方案应在普遍性的基础上结合当年县重点工作及相关文件精神确定编制口径,确保预算全覆盖,经费有保障。二是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将全部收入按“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将全部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对专项支出经费预算按照实际需求予以保证。四是增加调整预算程序,在预算执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财政提交调整预算,保证预算全面覆盖,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计划性和严谨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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