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相关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县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政府采购预算表
2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3.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法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强县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本县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县长质量奖评选;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开展对纤维和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对相关检验检测市场和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二十)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映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一)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二)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依法依规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边界活动违法行为。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应急处置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和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人事和教育培训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科技和财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信息化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举报受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机关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股(基层党建办),按有关规定设置。
派出机构(备注:新三定方案暂末出台,原有机构设定)
1、花门监管所 2 、紫阳监管所 3 、滩头监管所
4、横板桥监管所 5、荷香桥监管所 6 、六都寨监管所
7、金石桥监管所 8 、司门前监管所 9 、高平监管所
10、小沙江监管所 11 、桃花坪监管所 12 、高新分局
所属事业机构:(备注:新三定方案暂末出台,原有机构设定)
1、综合执法大队 2、检验检测中心
3、个私协 4、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和各派出机构、事业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205人,实际人数370人(其中,在职 223人,离退休147人),遗属补助人数7人,小车编制数13台,实际13台,房屋面积23957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数3700.4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07.84万元,增长19.65%,主要原因是:纳入专户管理的的非税收入增加了413万元,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增加了18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2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的非税收入5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数3700.4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07.84万元,增长19.65 %,主要原因是:非税成本性支出增加了413万元,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增加了18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700.49万元。
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0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0.49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部门年初预算数为3170.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部门年初预算数为530.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知识产权有关经费支出134.64万元,主要用于专利申报、专利资助等方面;食品专项抽检支出181.7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抽检等方面;日常监管抽检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抽检等方面;价格监督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督等方面;市场监管经费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弥补经费不足等方面;小锅炉检验检测和监督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小锅炉检验检测和监督等方面;食品安全综合协调15万元,主要用于食安办相关工作及考核等方面;3.15消费维权专项15万元,主要用于消费维权等方面;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烟花爆竹产品抽检等方面;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费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本级、派出机构、所属事业机构等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2.89万元,比2020年决算执行数减少119.88万元,下降20.56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预算总额315.45万元。其中:各办公设备及耗材等货物采购预算32.14万元;物业、抽检、申报资助及奖励等服务采购预算283.31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98.75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3辆(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0.35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 个,投资总额3700.49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3127.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7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170.13万元、项目支出530.3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21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元,拟召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会议、药品和医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部门全会等会议,人数约500人,内容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药品和医械不良反应监测指导及交流、部门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安排等;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各种业务及执法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各业务指导及执法培训。
七:相关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1年度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