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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民警警籍,承担全县森林公安领导干部协管、警衔和立功受奖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工作;
2、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负责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专项资金按要求使用。
4、协调、组织、管理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掌握全县森林防火信息,负责县森林火灾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剂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隆回县森林公安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股、政工室和法制股三个股室;下设森林消防大队、刑侦治安大队、金石桥派出所和花门派出所四个副科级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森林公安局编制人数为26人,实际人数28人,其中在职26人,离退休2人。小车编制数3台,实际3台;房屋面积18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森林公安局机关及两个派出所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28.8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23.87万元,减少27.36%;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06.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28.81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23.87万元,减少27.36%;其中,行政运行(公安)328.81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8.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28.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费18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0.00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77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7年增加了扶贫村,相应增加了接待费;同时,执法管理越来越严,业务接待量较多。故2017年接待费比2016年增加2.46万元。(2)、2016年有三台公务车基本停用,且2016年我局办案重点是林地集中清理为主,大部分车辆油料费等车辆运行费基本上由林业局承担;同时,2017年我局执法执勤车辆虽然已由2016年的6台减少到3台,但车辆性能差,维修费用高。故2017年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增加4.31万元。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隆回县森林公安局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328.8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23.87万元,减少27.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森林公安局采购预算总额65.00万元。其中,执法办案区域建设20万元,警务通7万元,金盾网1.5万元,森林防火及执法宣传资料打印费6万元,办公设备等18.5万元,执法装备6万元,服装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92.59万元,其中:车辆6辆,价值87.29万元,其他通用设备20.91万元,专用设备2.22万元,办公家具4.25万元,房屋1312.35平方米,价值177.92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7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黄莉军 黄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