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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 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情况
三、 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有关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相关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隆回县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主要职能:为市场提供管理和服务,市场内的物业管理,市场开发与维护。机构设置:本单位机关,内设6个基层所(不属于二级单位或机构), 金石桥市场管理所,活禽市场管理所,城管所,朝阳市场管理所,水果蔬菜批发市场管理所,霞飞市场管理所。本预算不包含下属二级单位或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26,实际人数105人,其中在职77人,离退休28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21450平方米,固定资产1977万元等。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市场服务中心经费,不包含下属二级单位或机构。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6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8.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专项资金18.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1.7 %,原因是:因为市场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6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8.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专项资金18.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1.7 %,原因是:市场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6.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48.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3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5万元,增长12.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977万元,其中:车辆 1辆,价值26万元,其他通用设备338万元,房屋21450平方米,价值1639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266.32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266.3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48.12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办公费预算3.8万元,水费预算4.8万元,电费预算2.6万元,差旅费预算2.5万元,维修费预算4.2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拟接待次数66次,接待人数680人)。劳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基层党建经费1.84万元,其它支出1.6万元,会议费、培训费没有预算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20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