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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农发〔2024〕14号
关于隆回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好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11月30日,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174个,项目预算总投资 23544万元,衔接资金投入22253万元,其他资金投入1391万元;其中衔接资金投入情况:产业发展项目57个8988.96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个3300万元,就业项目30个1911.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79个7922.54万元,易地搬迁后扶项目7个130万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739-8232483(县农业农村局)
0739-8232095(县财政局)
附件:1.隆回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
2.隆回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
中共隆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30日
( 一审: 周乐富 二审: 廖敦湘 三审: 周江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