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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农联字〔2022〕38号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隆回县财政局
关于发放2021年度牲畜口蹄疫免疫副反应
死亡补助款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所:
2021年度,我县在进行牲畜口蹄疫免疫注射过程中,因过敏反应共死亡牲畜178头 (其中:猪94头,牛32头,羊52头),涉及受损农户达127户。为切实解决受损群众的实际困难,减少因副反应死亡牲畜而造成的损失,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领导批准,决定从县财政预算安排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中予以适当补助(补助金额附表于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放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是为了减少受损养殖户的损失,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过敏反应补助款的发放工作,确保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严格执行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牲畜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范围是经乡镇(街道)动物防疫站现场鉴定和隆回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后而确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按照本文附表所列的补助对象和范围进行补助。牲畜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标准为:牛每头补助800-1100元;猪每公斤4元;羊每只补助300-400元。
三、明确职责,严格按程序发放。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作为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要严格按照本文件附表所确定的养殖户名单和补助金额造具花名册,并在相关村委公示栏内张贴公布,经养殖户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统一上报隆回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隆回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将补助款通过 “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对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凡发现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1年隆回县牲畜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偿经费安排表
附件2:2021年度隆回县牲畜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偿明细表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22 年7月22日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隆回县牲畜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偿经费安排表
序号
乡 镇
副反应死亡数
补助金额(元)
猪
牛
羊
合计
1
七江
14
0
0
14
3860
2
六都寨
1
0
0
1
480
3
金石桥
0
0
5
5
1800
4
三阁司
4
2
6
12
5460
5
北 山
9
1
0
10
3120
6
大水田
1
2
0
3
2400
7
高 坪
2
2
0
4
2600
8
荷香桥
1
0
5
6
2100
9
横板桥
0
2
1
3
2300
10
虎形山
8
1
0
9
4080
11
罗 洪
0
3
1
4
3400
12
麻塘山
5
1
1
7
2880
13
南岳庙
3
1
3
7
3080
14
山 界
0
2
3
5
3100
15
花门街道办
8
2
0
10
6060
16
司门前
7
1
3
11
4380
17
滩 头
3
0
0
3
950
18
桃花坪街道办
9
2
7
18
7090
19
西洋江
0
2
3
5
3200
20
小沙江
5
2
0
7
3810
21
鸭 田
2
1
4
7
2780
22
岩 口
6
1
6
13
6080
23
羊古坳
4
3
1
8
4500
24
周 旺
2
1
3
6
2600
合 计
94
32
52
178
82110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