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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农联〔2022〕 号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隆回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2022年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5日
2022年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
实施方案
为管好用好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促进我县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中共隆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隆委乡振组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与防返贫监测户指导带领产业发展、劳务用工、代种代养三挂钩优先安排奖补项目原则。与指导带领防返贫监测户发展产业并取得明显效果挂钩,与聘用防返贫监测户务工挂钩,与防返贫监测户代种代养并取得明显效果挂钩。
(二)促进发展原则。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原则。按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政策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做到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
(四)不重复支持原则。对已获得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五)适度奖补原则。奖补资金不超过实物建设工程投资的45%。
三、支持方向
2022年我县共实施项目资金504万元(中央直达资金479万元、省统筹资金25万元。具体见附件5),根据财建〔2015〕778号文件精神,主要支持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动物产品流通加工环节设施设备建设等方面。各项资金可适当调剂,结余资金可在下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统筹安排。奖励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拨付。
(一)生猪发展奖励资金150万元。
1.申报条件。
①参与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且按要求使用掌上牧云APP上报生产数据。
②与县病死畜禽无害收集中心签订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协议。
③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粪处理设施,无环保投诉纠纷或环保问题已整改到位。
④本年度有生猪存栏和出栏,规范填写养殖档案。
⑤积极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强制免疫病种全部免疫到位,生猪出栏按规定流程申报产地检疫。
⑥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按时、如实上报生猪生产监测数据。
⑦没有发生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⑧没有被乡镇和县级管理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
2.申报要求和奖补标准。
由乡镇(街道)组织申报,根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上报数据质量予以评估。养殖场使用农业农村部掌上牧云APP上报数据且上报数据质量较好的,按养殖场设计规模和生猪存栏数量予以奖补,标准为设计规模999头以下,年出栏规模500-999头的养殖场奖补2000元;设计规模1000头至1499头,年出栏1000-1499头的养殖场奖补4000元;设计规模1500头至1999头,年出栏1500-1999头的奖补6000元;设计规模2000头至2499头,年出栏2000-2499头的奖补8000元;设计规模2500头以上,年出栏2500头以上的奖补10000元。未使用掌上牧云APP上报数据或上报数据质量较差的,不予奖补。其中被农业农村部表彰的另外奖补1万元。
(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费用44万元。
用于2022年全县22名特聘防疫专员动物防疫劳务经费补助。
(三)生猪生产动态监测费用10万元(省统筹资金中支付)。
用于生猪生产动态监测统计监测培训。
(四)生猪生产示范村(点)建设奖补资金 42万元。
为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全县脱贫摘帽成果,在全县支持17个生猪生产示范村建设,计划资金42万元。其中34万元用于奖补散养户2022年度内生猪补栏,每个村不超过2万元;8万元用于专业户栏舍改扩建和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由乡镇(街道)组织项目申报,栏舍改扩建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2万元,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设备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1万元(示范村名单见附件1,申报表见附件2)。
(五)生猪养殖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238万元。
1、建设内容:进场和场内道路、动物防疫、污粪处理、消纳地等各类基础设施设备。
2、建设方式:新建、扩建、改建、灾后重建等。年度内新建成的养猪场给予一次性奖补。
3、申报要求: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必须是已入养殖业项目库的项目。奖补资金10万(不含)以下的,建设单价不高于行业标准;奖补资金10万及以上的,需由具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出具造价预算书。
4、奖补标准:奖补资金和养殖设计规模相适应,且不超过建设资金的45%,按每头生猪占用1.5平方米核定养殖设计规模。设计存栏规模999头以下的,奖补资金不超过3万元;1000-1999头的,奖补资金不超过6万元;2000-4999头以下的,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5000头及以上的,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六)动物产品流通加工环节设施设备建设20万元。
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逐步实现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健全完善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降低生物安全风险,推进从“运猪”向“运肉”转变,支持冷链配送、冷库、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2022年5月)。
县项目领导小组和各乡镇(街道)组织具备申报条件且已入养殖业项目库的生猪养殖场,根据项目库内容填写《隆回县2022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3),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现场核查,确定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建设内容,并予以公示。
(二)项目建设(2022年5月-8月)。奖励对象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和提供项目有关资料,各乡镇(街道)要监督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三)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2022年6月-12月)。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项目初验,填写《隆回县2022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验收表》(附件4),再由县项目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奖补到个人的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丁正华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阳振华、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邹旦中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审核、资金调配、部门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邹旦中任办公室主任,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范海元、动物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易遵法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织项目实施。
(二)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向辖区内政府申报,批复后进入养殖业项目库。开展项目建设,乡镇(街道)组织项目申报、初验工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县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核查与验收,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成立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严把建设质量关,对项目建设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加强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管理要公开透明,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公示制度,所有下拨资金都要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奖励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持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保证政策落实到位,防止政策走偏。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则项目自动取消并收回奖励资金,同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生猪生产示范村建设名单
附件2:乡镇(街道) 村生猪生产示范村建设奖补申报表
附件3:2022年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4:2022年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表
附件5:2022年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1:
生猪生产示范村建设名单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居名 |
备注 |
1 |
小沙江 |
光化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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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虎形山 |
草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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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石桥 |
龙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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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石桥 |
南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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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石桥 |
望云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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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七江镇 |
棉花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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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江镇 |
新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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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羊古坳 |
中团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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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六都寨 |
东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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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荷香桥 |
天马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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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荷香桥 |
开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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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西洋江 |
南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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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横板桥 |
车田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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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山界乡 |
大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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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滩头镇 |
祝家桃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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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周旺镇 |
新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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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周旺镇 |
竹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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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乡镇(街道) 村生猪生产示范村建设奖补申报表
姓名 |
联系方式 |
肥猪 新增(头) |
能繁母猪 新增(头) |
栏舍 新增(㎡) |
粪污处理设施 新增(m³) |
计划奖补 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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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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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负责人:(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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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
附件3:
2022年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表
养殖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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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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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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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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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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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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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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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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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检疫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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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监测、直联直报、 养殖档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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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 |
规格 |
数量 |
预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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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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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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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负责人:(单位印章)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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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负责人:(单位印章) 2022年 月 日 |
附件4:
2022年隆回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表
场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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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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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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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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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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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投资预算 (万元) |
完成情况 |
实际投资 (万元) |
核定奖补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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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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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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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意验收小组验收结论和核定的奖补金额。 场主签字: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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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盖章)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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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项目领导小组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盖章) 2022年 月 日 |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