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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件名称: 隆回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39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
发文日期: 2023-03-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3-02 有效期: 永久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隆回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隆回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区划地名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8个股室。

所属单位分别是:隆回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隆回县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二个单位及正股级二级机构隆回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隆回县殡仪管理站、隆回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三个二级单位,按规定设置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县民政局本级及隆回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隆回县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隆回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隆回县殡仪管理站、隆回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912.23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3871.25万元,增加19.32%主要原因有:上级补助项目支出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1992.7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912.23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3871.25万元,增加19.32%主要原因有:上级补助项目支出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1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3912.23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3871.25万元,增加19.3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12.23万元,占100%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33.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706.6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3078.7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方社会福利支出1560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人福利等方面;残疾人事业支出238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和护理补助等方面;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89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方面;临时救助支出33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等方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方面;其他生活救助支出48.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等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二级机构等六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21.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49万元,上升41.33%,主要是干部职工交通补助纳入人员经费中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4万元从项目支出中列支,较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121.35万元,其中:会议费预算2.5万元,拟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培训费预算6.12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暨移风易俗工作、三个清单落实暨村(居)务公开、社工站建设、养老服务等拟计划举办培训6次;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91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45万元,项目支出23078.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报表。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9个,涉及项目支出23078.7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其中2023年民政专项工作经费(民政管理事务)13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工作等方面;90岁以上老人(含百岁老人)补贴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含百岁老人补贴)方面;(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事业)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保障等方面;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方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儿童福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专项资金)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保障待遇等方面;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为老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等方面;价格临时补贴支出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等方面;临时救助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等方面;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人员支出、改善救助人员的生活环境、保障救助基本生活和返乡等工作经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1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其他一次性生活补贴支出(临时救助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生活补贴支出;社会福彩公益金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利用福彩资金发展养老服务实行养老资金专款专用,更新养老服务器和管理数据等工作经费;生活补助(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48.58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未参保集体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49.2万元,主要用于未参保集体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殡葬补助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

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隆回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隆回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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