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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44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4-01-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1-19 有效期: 永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隆回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隆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隆回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中路41号邮编:422299;电话:0739-82329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信息工作责任,明确专人管理,规范公开形式,统筹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12345平台建设等方式打造阳关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转变职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实现管理创新,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28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0;
    3、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0;
    4、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
    5、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信息公开的形式、探索公众参与模式上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时效有待提升。主动公开 的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要。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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