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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罗洪镇位于隆回县东北角,东南与高坪相连,北与新化县槎溪镇毗邻,辖19个行政村,总面积63.24平方公里。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罗洪镇单位机关及财政所、计育站、水务站、文体卫站、社保站、城建站、安监站。
二、单位基本情况
罗洪政府机关编制人数为67人,实际人数67人,其中在职57人,离退休10人。小车编制数 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2人,房屋面积2058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罗洪镇单位机关及财政所、计育站、水务站、文体卫站、社保站、城建站、安监站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25634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009492万元,减少48%;其中,公共财政拨款625634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25634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009492万元,减少4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32904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1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153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2523元、城乡社区支出235226元、农林水支出637223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563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1472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0910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7199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公务用车费2199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99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75801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7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唐彪 唐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