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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县纪委、县监察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机关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14个内设机构。本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中心(含县委巡察办、巡察组)。
二、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为126人,实际人数90人,其中在职74人,离退休16人,遗属补助人数1人;小车编制数4台,实际4台;房屋面积3160平方米,固定资产5435071.9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734.49万元,比上年增37.6%。总支出734.49万元,比上年增37.6%。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734.4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31.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5.5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00.7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监察体制改革,检察转隶人员,派驻纪检组人、财、物纪委统管,人员增加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734.4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31.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5.5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万元,与2016年增加200.7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监察体制改革,检察转隶人员,派驻纪检组人、财、物纪委统管,人员增加,监察对象成倍增长,纪检监察业务经费增加等。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34.49万元,比上年增加200.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734.49万元,比上年增加200.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3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34.49万元,比上年增加200.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34.49万元,比上年增加200.73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3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34.49万元。基本支出:468.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41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2.59万元。项目支出:265.5万元,与2016年比增加200.7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监察体制改革,检察转隶人员,派驻纪检组人、财、物纪委统管,人员增加,监察对象成倍增长,纪检监察业务经费增加等。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决算数为4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9.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9.9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4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21.75万元,公务接待578批223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77万元,我单位将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纪委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31.89万元,与2016年减少30.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纪委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192.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纪委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夏龙利 隆戟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