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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纪检机关的基本职能是“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基本职能。教育职能,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的职能。监督职能,指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的职能。保护职能,指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的职能。惩处职能,指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消除党内腐败分子的职能。
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纠偏、惩处、教育、保护”四项基本职能。纠偏职能是指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纠正监察对象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偏差的功能。惩处职能是指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而发挥的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行为的惩处功能。教育职能是指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而对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的教育作用。保护职能是指监察机关在保护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利益,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发挥的功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隆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隆回县纪委),原内设办公室、执法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加挂“隆回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隆回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信访室(加挂“中共隆回县纪委、隆回县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牌子)、宣教调研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加挂“隆回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行政效能监察室、干部管理室(加挂“监督检查室”牌子)、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等11个室。
2015年12月7日,根据中共邵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隆回县纪委县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事项的批复》,中共隆回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11个部室。
现有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不含县级领导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2015年底实有在职人员35人。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县纪委、监察局机关。
(一)收入决算。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881663元。其中,纪检监察事务拨款6486163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5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00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88166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59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81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513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88166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59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81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513元。
(二)项目支出:0元。
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69000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39000元,主要原因是:(1)省纪委联系我县荆枝村扶贫工作,委厅领导分期分批深入到扶贫村开展“一进二访”工作,县纪委承担了必要的工作餐支出;(2)2015年,跨省、跨市县的纪委同行50多次来隆回开展调查取证和经验交流工作,县纪委承担了必要的办案协助、联络等支出;(3)2015年,市纪委将两个专案组办案点和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放在隆回,县纪委承担了必要的办案协助支出等。(4)预算不足。
2、2015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共组团0个,共0人。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今年属新购置的0辆。
4、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620批次,总人数265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使用情况
2015年纪委单位运行经费决算支出57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7%。
七、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 一审: 二审: 易淑慧 三审: 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