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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3年度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27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文日期: 2024-09-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9-02 有效期: 长期


第一部分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2、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4、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5、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6、搞好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中队、法制中队、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机动中队、交管中队、科技中队7个直属中队、桃花坪中队、花门中队2个城区中队和23个乡镇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59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4.62万元,增长14.48%主要是因为智能交通管理项目和城区道路安防建设项目的启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28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7.88万元,占97.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7.66万元,占2.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5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8.82万元,占62.60%;项目支出2437.15万元,占37.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07.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7.80万元,增长42.37%主要是因为电子卡口设备更新智能交通管理项目的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0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7.80万元,增长42.37%主要是因为电子卡口设备更新智能交通管理项目的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0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5万元,占0.08%公共安全支出5401.05万元,占8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00万元,占11.38%;卫生健康支出0.29万元,占0.004%;农林水支出6.79万元,占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3.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0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流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年初预算为3643.98万元,支出决算为540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的增加和智能交通管理项目和城区道路安防建设项目的启动。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65.67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43.18万元。

(3)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3163.78万元。

(4)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8.4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6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调整预算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7.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4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8.23万元,支出决算为308.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78.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8.23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8.27万元,交警大队本级(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96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用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7.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34万元,降低5.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节省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46万元,用于召开邵阳市第二届旅发大安保和其他涉密安保执勤。开支培训费9.75万元,市警校年度培训1.62万元,人数12人,内容为民警日常业务培训机动车考试员培训2.68万元,主要是驾驶员考试员资格证考试。党员培训5.45万元。人数163人,内容为党风党纪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0.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3.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3.1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着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执法监管,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成效明显,全县的交通安全风险等级从一类县降为二类县。获评全市高效能治理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023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万余其中酒醉驾835起,超员超载3332起,摩电车违法2.8万余起,侦破部局督办案件4起,全省“夏季行动排名全市第一。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1488起,其中一般程序事故250起,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28.3%、35.4%、32.8%、25.4%,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高质量完成邵阳市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省委主要领导来隆调研等各类交通安保任务76投资1100万元改善道路安防设施,投资2800余万元重新启动全县智能交通管理建设项目建设。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其中重点工作任务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减少10%,交通秩序不出现大面积拥堵,车驾管业务持平;履职目标实现: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秩序,有效完成本年度交通管理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促进人民安全平安出行,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合理压缩各环节的财政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使项目在满足既定要求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提升经济效益空间。

2、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完善。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推进固定资产条码管理工作,分别按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和保管责任人顺序编排编码排序,统一录入“一物一条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固定资产条形码分部门打印,发放到各部门按要求统一粘贴到固定资产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4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待完善。近年来大队基础建设项目建设较多,如交通标线等工程项目无法结算工程量、有些中介超市未上电子卖场无法采购。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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