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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堂教师陪餐及 学生营养餐工友补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堂教师陪餐及 学生营养餐工友补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77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
发文日期: 2023-05-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22 有效期: 永久

隆回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堂教师陪餐及学生营养餐工友补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优质营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国家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健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业改善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95号2019年1月12日隆回县深改领导小组关于学校食堂改革工作会议和《隆回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含学生营养餐)“四统”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隆食配领字〔2020〕1 号)等文件、会议精神,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结合我县实施学生食堂改革的运营状况,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教师陪餐和学生营养餐工友工资。

二、项目预算情况

1)学生营养餐所需临聘工友工资。全县322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1097名在校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国办发〔2011〕54号和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等文件规定“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自然校学生总人数1︰150的比例配备工友,需配备工友920名,县财政配套补助工友工资标准为600元/月·全年10个月预算总计为552万元(以开餐自然校学生总人数为准)。

2)陪餐教师所需经费。教育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令第45号)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2019年1月12日隆回县深改领导小组学校食堂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亦明确要求:“落实学生食堂教师陪餐制度,由县财政按营养餐标准解决教师陪餐所需经费,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全县8650名陪餐教师,陪餐经费为4元/餐·人,全年198天预算总计为685万元(以实际陪餐教师人数为准)。

以上每年预算1237万元。

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县财政2022年已预算1000万元用于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堂教师陪餐及学生营养餐工友补助经费专项资金

2022年,全县学校实际支出工友工资春季学期220.0203万元、秋季学期180.3608万元,小计400.3811万元。支出教师陪餐经费春季学期245.658万元、秋季学期193.0135万元,小计438.6715万元。全年两项合计支出839.0526万元,县财政据实给予了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1.全面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2019年1月12日隆回县深改领导小组关于学校食堂改革工作会议和《隆回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含学生营养餐)“四统”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隆食配领字〔2020〕1 号)等文件、会议精神。

2.通过全体教师陪餐,坚持师生“同一时段排队、同一锅里打饭、同一盆里添菜、同一桌上就餐”模式,有利于营造师生平等关系,消除外界对教师食堂可能从学生食堂“揩油”的质疑;有利于对学生供餐进行科学干涉,逐步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3.教师陪餐能及时发现食品中的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与学生边吃饭边交流,深入了解学生所思所想,广泛收集家长、学生意见,结合学生、家长反映情况改进管理,监督配送企业提升我县学校食堂(含学生营养餐)“四统”净菜配送服务水平、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学生食堂入口率、食品口感和卫生水平,推动了学校食堂工作更上台阶,确保了学校食品安全。

五、有关请求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学生营养办以及县人民政府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标提质工作,从2021年11月1日起,我县学生营养餐膳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标至5元。即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陪餐教师财政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教师8109人*198天*5元=802.791万元(结算时以实际陪餐教师人数为准)。全县302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7058名在校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按自然校学生总人数1︰150的比例配备工友、工友工资标准为600元/月·人、全年按10个月预算,即工友工资预算为:850人*600*10=510万元(结算时以开餐自然校学生总人数为准)。全年以上两项共需资金1312.791万元,请求县财政据实予以安排(其中,2022年县财政已预算1000万元)。

                                   隆回县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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