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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70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发文日期: 2019-08-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隆回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负责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乡(镇)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县内重点流域、水域污染物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成绩并公布考核结果,提出追责的具体建议。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省、市和县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定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应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理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组织实施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县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项目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机构设置:环保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股、环境管理股、规财股、环境影响评价股五个股室,下辖隆回县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单位)、隆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业集中区环保分局(副科级单位)三个二级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环境保护局编制人数为 30人,实际人数 98人(其中在职 84人,退休14 人),遗属补助人数 3人。小公务用车1台,房屋面积 1973.5平方米,固定资产1033.35万元。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隆回县环境保护局机关。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4189.09万元,比上年增加185%。总支出329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23%。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收入418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9.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2017年增加2718.05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主要增加全县的农村垃圾转运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支出329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293.8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与2017年增加1822.82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主要增加全县的农村垃圾转运费。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189.09万元,比上年增加18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9.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29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189.09万元,比上年增加185%。财政拨款支出329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23%。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18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1.8万元。比2017年增加2718.05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主要增加全县的农村垃圾转运费。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293.86万元。基本支出:65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84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5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万元。项目支出:2635.93万元。比2017年增加1822.82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主要增加全县的农村垃圾转运费。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5万元,决算数为26.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0.5万元,决算数为17.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20.5万元,决算数为17.77万元,到年底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8.85万元,公务接待192批850人次。             “三公”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4.95万元,县环保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政府性基金决算

县环保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隆回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52.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隆回县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总额83.3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监测仪器、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333498.21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162000元,其他通用设备793167元,专用设备3549100.1元,办公家具323746元,房屋1973.5平方米,价值5505485.11元。

2018年底隆回县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1辆(年初有车辆2辆,通过2018年政府公车改革后,有一辆车调配到公车管理办公室使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隆回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王风华 王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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