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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表格
文件名称: 隆回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表格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13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4-09-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9-02 有效期: 长期


第一部分隆回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公安局是隆回县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是本行政区划内公安工作的主管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的神圣使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监管场所、派出机构、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45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信访室、警务辅助管理人员办公室6个职能股室;反恐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10个直属机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2个监管场所;桃花坪派出所、花门派出所等26个派出机构;警务服务保障中心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82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7.2万元,减少7.57%,主要是因为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6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41.96万元,占98.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33.04万元,占1.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82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0.08万元,占59.09%;项目支出6882.7万元,占40.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9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8.6万元,减少7.62%,主要是因为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9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68.6万元,减少7.62%,主要是因为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9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万元,占0.17%;公共安全(类)支出13700.19万元,占82.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6.34万元,占16.97%;卫生健康(类)支出4.98万元,占0.03%;农林水(类)支出16.03万元,占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58.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599.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警职工体检开支。

2、公共安全(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武装警察部队经费。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428.14万元,支出决算为8894.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人员经费。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1.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法经费等项目经费。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经费。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抚恤金经费。

8、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禁毒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旅发大会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9.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辅警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警职工医疗补助经费。

13、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20.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3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8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2.52万元,支出决算为57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8.48万元,减少10.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43万元,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05万元,减少26.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09.43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9.47万元,减少19.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采购车辆台数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4.6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96万元,减少4.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的支出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监督。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3万元,占1.4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4.09万元,占98.5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3个、来宾667人次,主要是考察调研、协助办案、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4.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9.43万元,隆回县公安局更新公务用车2辆,其中有154.18万元是付2023年购车尾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66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隆回县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2.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56.96万元,降低26.93%。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万元,用于全县公安工作会议会议场地租赁,人数278人,内容为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23.93万元,分别是民警训练经费,人数101人,内容为民警训练培训,警犬技术费,人数1人,内容为警犬训练培训,无人机驾驶培训,人数为4人,内容为警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9.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2.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7.5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7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绩效管理的目标、原则、方法、程序等,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目标设定: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确保目标具体、可量化、可考核。

    3.过程监控: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按照预定目标使用,及时发现并纠正偏离目标的行为。

    4.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部门决算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成效。

    5.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形成预算安排和绩效评价结果有机结合的机制。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隆回县公安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全力强化‘六个担当’,健全完善‘六大支撑’,着力打造‘六型警营’”工作部署,有力有效维护了全县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面实现了“五个不发生、三个确保”工作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2.资产管理有待加强。资产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项目的指标设置笼统,基本上为“提高影响力”一类的描述,无具体指标值。二是对绩效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各业务部门对于绩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1.隆回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审: 黄烟涛 二审: 李超 三审: 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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