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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公安局是隆回县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是本行政区划内公安工作的主管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的神圣使命。
根据职能职责,隆回县公安局设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委监察室等4个职能股室,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法制、网络安全保卫、巡特警、交通警察、森林、消防等12个直属大队,隆回县看守所、隆回县治安拘留所等2个监管场所,桃花坪中心派出所等27个派出机构。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公安局编制人数为429人,实际人数578人,其中在职479人,退休99人。小车编制数61台,实际61台。遗属补助人数28人,房屋面积17956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指挥中心、政工、纪检监察、警务保障等4个综合管理部门及刑侦、治安等9个直属大队,隆回县看守所、隆回县治安拘留所等2个监管场所和中心派出所等27个派出机构。交通警察、森林、消防等3个直属大队部门预算由各大队单独编报。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682.8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965.7万元,增长22.5%;原因是三所一队用房建设,其中,公共财政拨款6197.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3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拨款1008.5万元,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转移支付公用经费补助费等,本级专项资金2973.37万元,主要包括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社区警务专项经费、民警值勤和加班补贴经费等。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0682.8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965.7万元,增长22.5%;原因是三所一队用房建设。其中,公共安全10682.8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行政运行(公安):7496.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1008.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178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82.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496.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费支出5365.24万元和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8万元,以及办公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119.3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18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上级转移支付专项支出1008.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装备购置支出等,本级专项资金支出217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警务专项支出和警务辅助人员专项支出等。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4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费3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2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准备购置更新10台公务用车需要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9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1万元,减少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4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通用及专用设备购置预算825.8万元;政府采购执法设备预算505万元,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783.23万元,其中:车辆61辆,价值884.35万元,其他通用设备2799.36万元,房屋18218平方米,价值1099.54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6.5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10682.84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0179.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7496.34万元、项目支出3186.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