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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承担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综合协调各项政策;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四)引导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能源运行,求灾物资、应急物资储备职能;
(七)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等职能;
(八)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及相关政策和法规,履行引导、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和政府调控管理价格、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等职能;
(九)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十)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掌握
市场物价运行状况;
(十一)承担全县涉案物价格鉴证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十三)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辖区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
(十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县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十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国防工作;
(十七)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综合改革和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工交环资能源股、社会发展和服务业股、财贸金融和信用建设股、招投标和法规股、湘西地区开发股、价格管理和收费股、行政审批股、优化经济环境股、项目建设管理股、粮食管理股、物资储备股。四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军粮供应站),国防动员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以及所属的四个非独立核算公益类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230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42.48万元,增长182.0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防办于2023年元月份从县住建局并入县发改局,基支出、项目支出均有所上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0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884.39万元,占96.58%;其他收入420.99万元,占3.42X%。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0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28万元,占11.89%;项目支出10842.10万元,占88.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8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38.89万元,增长186.68%,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防办于2023年元月份从县住建局并入县发改局,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有所上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8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35.89万元,增长186.68%,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防办于2023年元月份从县住建局并入县发改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84.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5.67万元,占18.98%;国防(类)支出1027.46万元,占8.65%;教育(类)支出781.00万元,占6.57%;科学技术(类)支出410.38万元,占3.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0万元,占0.13%;卫生健康(类)支出13.62万元,占0.11%;节能环保(类)支出1838.00万元,占15.47%;城乡社区(类)支出4244.89万元,占35.72%;农林水类支出660.26万元,占5.5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38.12万元,占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69.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8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30.51万元,支出决算为93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0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13.31万元,支出决算为91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00%。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0.38万元,支出决算为4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支出(款)死亡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1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5.00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1.20万元,支出决算为90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21.6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9.26万元,支出决算为64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支出(款)专项业务活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支出(款)粮食风险基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6.44万元,支出决算为27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支出(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3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7.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5.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0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预算的5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12万元,增长66.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人防办于2023年元月份从县住建局并入县发改局,新增业务接待量和公务车辆1台。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60.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5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6万元,占80.2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19.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1个、来宾350人次,主要是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主要是人防公务用油费、维护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67万元,增长29.40%。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人防办于2023年元月份从县住建局并入县发改局,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08万元,用于用于召开营商环境会议,人数89人,内容为营商环境工作;用于用于全市易地搬迁工作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易地搬迁工作;全省易地搬迁工作会议,人数320人,内容为易地搬迁工作;开支培训费8.27万元,用于开展营商环境80人,内容为营商环境工作;集训中培训120人,内容为集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85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8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4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4.92%。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根据我局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因机构改革,2023年元月人防整体并入我局。
1、预算管理方面,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一方面,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办公购置使用、接待会务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有待更科学更合理。年初预算时尽量做到预算和支出项目一一对应。
2、公用经费预算严重不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