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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633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2-19 有效期: 长期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局委托,依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4〕16号)等文件,按照贵局关于实施2023年度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3年10月中旬对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

由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定量评价主要是以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依据,经过认真审核分析得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主要是实施了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证、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发放调查问卷,听取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编发[2020]79号)、中共隆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的批复》(隆编办发[2022]26号)及《关于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隆编办发[2022]34号)精神,将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具体工作纳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协调,各派出乡镇(街道)执法中队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与乡镇(街道)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

1、在职人员。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含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保障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39人,2023年末实际在职人员133人,离退休人员4人。

2、公务用车编制数22台,实际数执法执勤用车22台。

3、构设置。编制规定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股(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科技信息股、安全股、城市客运执法中队、机动中队。另以乡镇(街道)为区域设立治超执法中队和25个乡镇(街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直属派出机构。

4、主要职能。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本县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以及按具体管理权限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3)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工作。

(5)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

(6)负责全县道路运输战备车辆及重点物资运输的应急保障组织调度。

(7)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维稳工作。

(8)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重点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

(1)行政执法工作: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通过多种方式和各种渠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以“保障公路畅通.服务人民出行”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加强道路管理,不断优化交通执法环境,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大力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公路巡查和违法查处,全力打造通畅、安全、有序的路域环境。

(2)加强铁路沿线巡查整改,利用安全宣传月对铁路沿线学校进行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

(3)加强水路巡查督导,对全县24个客运渡口、渡船进行督导。

(4)运输市场治理整顿。一是加大对客运站场周边整治。针对汽车总站占道拉客现象,成立专项整治组。二是利用春运、暑运、黄金周等节假日强化协作联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货车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与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行动;严抓出租车和公交车服务质量,严厉整治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服务态度差以及公交车拒载老年人等,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5)路域环境整治、蓝天保卫战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路政宣传月”对公路沿线群众发放宣传单,到源头企业上门宣传,利用宣传车和“村村通”巡回广播宣传。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违法非公路标志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整治,全力打造通畅、安全、有序的路域环境。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情况、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因本单位属2023年新增预决算编制单位,所以没有与上年对比数据。

1、2023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年度预算收入2224.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023年度年初预算支出2224.03万元,全部为交通运输支出。

3、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于2023年3月2日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因本单位属2023年新增预决算编制单位,所以没有与上年对比数据。

1、2023年总收入决算数2266.97万元。

2、2023年总支出决算数2266.97万元。

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数2224.03万元,实际预算完成数2266.97万元,预算完成率101.93%。

4、2023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0.00元。

5、单位2023年初编制了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9万元,根据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15.20万元。根据查阅记账凭证及后附的原始凭证,部分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未纳入电子卖场管理。

6、2023年度决算报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于2024年9月10日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基本支出:

经查看会计账簿,翻阅会计凭证,结合决算报表的实际情况,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基本支出合计2266.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5.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2万元,资本性支出34.7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75.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52.71万元、津贴补贴62.06万元、奖金89.41万元、绩效工资284.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7.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7万元、住房公积金133.4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5.78万元。其中:办公费31.12万元、印刷费8.58万元、电费9.96万元、水费3.54万元、邮电费13.59万元、物业管理费11.59万元、差旅费153.33万元、维修(护)费19.32万元、租赁费72.06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15.53万元、三公经费138.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招待费3.66万元;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28万元)、专用材料费78.42万元、劳务费12.83万元、委托业务费8.34万元、工会经费71.32万元、福利费79.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5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32万元,其中:抚恤金0.00万元,生活补助32.05万元、医疗费补助15.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万元。

4、资本性支出34.7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4.71万元。

注:因本单位属2023年新增预决算编制单位,所以没有与上年对比数据。2022年度三公经费合计0.00万元,其中:出省出国(境)经费0.00元;公务招待费0.00万元;ƒ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23年度三公经费138.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招待费3.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28万元)。

2022年度会议费0.00万元,2023年度会议费0.11万元。

2022年度培训费0.00元,2023年度培训费15.53万元。

  项目支出:

  1、本单位2023年度项目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坚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项报结”的原则。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特设专户管理,并制订了详细的专项费用开支流程,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坚持项目资金公示、工程项目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建立专项费用开支明细账,结余资金按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处理。

三、项目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订了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制度,事前申报、审批、事中监督控制、事后验收汇报。经检查2023年度明细账,并抽查2023年记账凭证及后附的原始凭证,该单位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

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订了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要求项目资金必须按照项目要求使用,专款专用,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

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隆回县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际情况,制订了《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管理制度》。无收费的不得收费,非税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局规定的票据并实行专人、专柜、专袋保管和使用。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单笔支出1000(含1000)-10000元的事前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事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单笔支出10000元及以上的事前须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事后由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对财务支出实行财务会审制度。

所有财务开支必须取得合法规范的原始发票凭证。

凡购买办公用品、设备物资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要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登记管理。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隆回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18〕20号)文件要求执行。

接待费要有接待函或接待审批单,严格按照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超过40元/人/餐,不能消费烟酒。

政府采购:严格按照《隆回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邵阳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隆财购〔2020〕8号)及《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的通知》(隆财购〔2020〕14号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00万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全部电子卖场管理。

车辆使用费:路桥费每月汇总报销一次;洗车费每季度汇总报销一次;车辆用油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每次购油里程及购油金额;车辆维修应先报经批准后才能维修。

现金管理: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

经抽查2023年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接待费等基本能遵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单位成立初期,未严格遵守财务会审制度,部分支出仅加盖会审专用章但无会审人员签名(如2023年1月记账1#凭证),后来逐步整改到位;部分购买支出未通过电子卖场(如:2023年1月12#凭证,车辆租赁服务10400元),且该笔车辆租赁服务支出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隆回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隆审报[2023]7号)及整改要求,将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余指标金额19385.63上解县财政(2023年11月记账33#凭证);采购固定资产248850元未向财政部门履行审批手续(2023年1月记账76#凭证)。

我们认为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财政支出审批过程中,制度比较完善,程序比较严谨,但是在报账审核方面未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税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部分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未通过电子卖场且未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中如实填列,2022年末有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解财政,采购固定资产未向财政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二)建立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实现了实物资产的“一物一卡一条码”,2023年度新增及报废处置资产全部录入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立了2023年固定资产台账,未提供2023年固定资产盘点表。

(三)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单位2023年对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了审批申请。

(四)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账面资产总额499.39万元,包括:①流动资产172.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其中其他应收账款172.47万元;②非流动资产326.9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5.46%。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26.9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50.28万元,累计折旧423.35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家具用具装具等;③负债总额0.00万元。④资产负债率0.00%,控制在很低的水平,注意加强会计核算的管理,各项应计的负债及时入账。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体支出完成情况、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7、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

8、《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4〕16号)。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20248月,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4〕16号,委托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和瑞会计师事务所、湖南金帆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力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3年9月初接到通知后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自查自评,2023年9月中旬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现场评价,2023年10月中旬结合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现场评价工作具体包含如下几方面:

1、核实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3年度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23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①投入(10分):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订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符合经济发展规划或党委政府决策。但量化指标不明细,无重点支出、无项目支出,本项实际得分为7分。

②过程(30分):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等制度基本健全,预算工作比较细致,虽有预算调整,但预算调整率仅为1.93%,预算执行序时支付进度一、二、三季度分别为:29.98%、49.59%、67.82%,基本符合要求。但在过程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A公用经费过高,2023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363.53%;B政府采购执行率195.25%;C财务会审制度未严格执行,年初部分支付仅加盖财务会审章,但无会审人员签名,后期基本改正到位;D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2023年1月12#凭证,车辆租赁服务10400元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E根据《隆回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隆审报[2023]7号)及整改要求,将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余指标金额19385.63上解县财政(2023年11月33#凭证);F采购固定资产248850元未向财政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如2023年1月76#凭证)。本项实际得分为20.25分。

③产出(40分):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和本职工作,工作实际完成率90%以上;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90%;工作质量达标率90以上;基本实现年度总体工作目标。本项实际得分为38分。

④效果(20分):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以及按具体管理权限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等实施管理。2023年度管理范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性影响未设定考核量化指标;社会效益自评实际完成值90;本次评价发放20份满意度调查表,一十五项内容的答案共300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的有280个、基本满意的有20个,满意度比例为93.33%;本项实际得分为15.6分。

(二)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科学综合评价,隆回县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0.85分,绩效评价等为“”。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行政执法工作: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通过多种方式和各种渠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以“保障公路畅通.服务人民出行”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加强道路管理,不断优化交通执法环境,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大力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公路巡查和违法查处,全年公路巡查达6700余公里,督促源头企业落实治超治限工作的主体责任。约谈放行超限运输车辆出场货运源头单位4家,责令改正38家,责令停业整顿运输企业1家,并对19家货运源头单位超限配载货物放行出场的行为依规给予处罚。排查源头企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32份,处罚17家。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390台,卸载货物550吨,约谈企业5家。清理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1927块,拆除在公路用地内乱搭乱建37处;清除占用公路堆放建材、渣土125处,劝导规范公路用地范围内占道经营132起,全力打造通畅、安全、有序的路域环境。

(2)加强铁路沿线巡查整改,发现危及铁路运行安全隐患76处,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整改76处,清理铁路周边垃圾20余车,利用安全宣传月对铁路沿线学校进行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

(3)加强水路巡查督导,对全县24个客运渡口、渡船进行了督导,水上联合执法行动2次,共出动人员20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切割“三无”船泊20艘。

(4)运输市场治理整顿。一是加大对客运站场周边整治。针对汽车总站占道拉客现象,成立专项整治组。二是利用春运、暑运、黄金周等节假日强化协作联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货车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与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行动;严抓出租车和公交车服务质量,严厉整治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服务态度差以及公交车拒载老年人等,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5)路域环境整治、蓝天保卫战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路政宣传月”对公路沿线群众发放宣传单,到源头企业上门宣传,利用宣传车和“村村通”巡回广播宣传。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违法非公路标志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整治,全力打造通畅、安全、有序的路域环境。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对绩效评价工作不够重视,未能理解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意义,没有对部门整体工作设定有效的量化指标;

2、公用经费过高,2023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363.53%;

3、政府采购执行率195.25%;

4、财务会审制度未严格执行,年初部分支付仅加盖财务会审章,但无会审人员签名,后期基本改正到位;

5、经查阅工资表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资料,2023年度未按规定申报部门在职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部分费用支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2023年1月12#凭证,车辆租赁服务***元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余***未按规定及时上解县财政(2023年11月33#凭证)

7、采购固定资产***元未向财政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如2023年1月76#凭证)。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预算收支总额比较合理、准确、科学、严谨和可控,但公用经费控制率偏差较大,应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的编制。

2、加强罚没收入的管理。2023年度罚没收入***万元,既要正当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利,又要有利于对管理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以及按具体管理权限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等实施管理。

3、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加强公用经费的预算管理。

4、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调拨、处理都要依法依规进行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

5、加强财税法规的学习,依法做账,依法纳税。

6、正确对待绩效评价,可以将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计划量化成考核目标,提高绩效评价的可利用性。

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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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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