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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录 目
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七、相关名称解释
附件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县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政府采购预算表
2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3.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我局于2005年12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底城管体制改革,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增设指挥中心1个内设机构,组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业集中区分局1个派出机构,下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一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二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三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等5个二级机构,均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单位的管理职能职责如下:
1.管理职责范围
①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
③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④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
⑤负责县城建成区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户外广告、养犬等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近期规划区的渣土运输管理工作;
⑥负责县城建成区环卫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县城近期规划区河段河岸垃圾的清扫清运及河道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运;负责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置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
⑦负责县城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
⑧负责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
⑨负责县城建成区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和活动的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位、摩托车停靠点、公共自行车系统、公共交通换乘站等公共空间秩序管理;
⑩负责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及城市数字化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管理事项。
2.综合执法范围
①行使县城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②行使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含城区供气)、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住房保障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③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县城建成区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④行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在县城建成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⑤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县城规划区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秸杆及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⑥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县城近期规划区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职权;
⑦行使公安管理方面在县城建成区无证售犬、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⑧行使县城建成区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编制范围的只有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人数70人,实际人数174人,其中退休人员3人。2021年实际执法用车10辆,房屋面积3496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本级。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数3025.2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99万元,增长30%,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二是增加城管拆违控建工作经费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1966.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0万元;专项资金拨款5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数3025.2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99万元,增长30%,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二是增加城管拆违控建工作经费35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025.29万元。
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25.2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025.29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466.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5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管制服轮换经费9万元、禁炮经费44万元、加班费100万元、清牛皮癣经费36万元、雾炮车运行经费20万元、拆违控建工作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继续推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二是在县控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指挥下,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模式,打小打早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确保县城区整座违法建设实现零增长;三是继续加强县城禁炮工作监管,加大禁炮宣传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有效巩固县城禁炮工作成果;四是加强县城区牛皮癣清理工作;五是不断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城区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拆违控建加班盒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各类迎检多,加班盒饭增加。(2)2021年新购置清障拖车一台,新增油料、保险、维修等费用。(3)本单位车辆执法执勤频繁,车辆老化,耗油量跟维修费用增加。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0.56万元,比2020年的决算执行数减少286.32万元,减少35 %。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万元;服务采购预算104.4万元;工程采购预算 0 万元。 2021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54.8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50.4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金产账面价值358.37万元,其中:共有车辆10辆(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1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3025.29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2525.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466.29万元、项目支出559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21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参加省、市、县培训6次,培训人数60人,培训内容为城市管理执法;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元。办公费预算120万元;印刷费预算26万元;水电费预算11万元;邮电费预算5万元;物业管理费预算10万元、差旅费预处32万元、维护费预算0.91万元;租赁费预算40万元,主要是拆违租赁机械设备;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招待费主要为整治加班盒饭费及预计每月不少于4次大型拆违执法行动盒饭费;专用材料费预算15万元,主要是清牛皮癣材料费;劳务费预算40万元,主要是聘请专业人员拆除破损广告及拆违聘请的劳务人员;工会费预算18.34万元;委托业务费预算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59.96万元;党建经预算费11.04万元,拟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开展一次红色教育;其他支出预算80万元。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