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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桃花坪街道办事处
机构概况、部门概况及人员编制情况
机构名称:隆回县人民政府桃花坪街道办事处
机构地址:隆回县桃花路301号
单位负责人:谢永升
邮编:422200
电话:0739-8380160
传真:0739-8380150
一、机构概况
隆回县人民政府桃花坪街道办事处是隆回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现共有工作人员199人,其中行政工作人员61人(含班子成员12人,主任科员8人,行政职工2人);一大队四中心一站共127人,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9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36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6人、生态事务中心5人,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5人,退伍军人事务管理站6人;财政所11人。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设置4个内设机构、1个执法机构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村(居)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两代表一委员”的相关工作;负责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辖区内文化讲座、展览等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辖区内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群众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城镇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水利、移民开发、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指导动物检疫防疫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体、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相关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4)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平安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财政所管理体制维持原状不变,负责预算编制管理、乡镇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以及乡镇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
依法依章程依规定设置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中央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
(二)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授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隶属于桃花坪街道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其中大队长(副科级)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3名。
(三)直属事业单位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便民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桃花坪街道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做好产业发展及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负责动物防疫事务工作;负责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桃花坪街道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3)生态事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检查、监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环保督察交办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秸秆、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舆情事件;统一培训、指导辖区内的村级环保网格员,协助考核村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生态事务中心为隶属于桃花坪街道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负责乡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建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民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期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申请、现场察看、资料上传和发放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督促村镇各项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管等事务性工作;参与调处各类土地、矿产、林权等权属矛盾纠纷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采、各类用地行为的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负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为隶属于桃花坪街道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退役军人服务站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协助做好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工作;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收集退役军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隶属于桃花坪街道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机关行政编制为6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核定街道领导班子总职数13名,上级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核定内设机构主任(正股级)职数4名,副主任(副股级)职数4名。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