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做到防范风险、引导预期、兜牢底线、确保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制定本通知。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开头,主要阐述制定《通知》的目的;第二部分为“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工作”,共3点,主要明确适用范围,对保障对象进行界定,明确纳入时点、身份认定方式和工作流程;第三部分为“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和待遇保障工作”,共2点,主要对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方式、补贴年限和补贴方式等进行明确;第四部分为“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共3点,主要对被征地农民社保障资金主要来源、筹集标准进行明确,对征地前置审批、欠费清缴、资金管理和使用等进行规范;第五部分为“切实履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责任”,共3小点,主要阐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部门职责等;第六部分为结尾,主要对本通知的特殊事项、负责解释单位、施行日期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