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补贴“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时间: 2020-02-19 13:17 来源:绥宁县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补贴

二、服务对象

家庭困难学生

三、适用范围

邵阳市、各县市区

四、办理证照(结果)

家庭困难学生补贴给付

五、受理单位

邵阳市、各县市区部门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邵阳市、各县市区教育局

七、申请条件

(一)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三)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国家认定的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四)残疾学生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事实上残疾但暂未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按规定应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需先办理残疾人证)

(五)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因家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因家庭成员患疾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根据学校评审,按指标分配发放)

八、材料清单

涉及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

材料

1

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

1

2

扶贫手册

申请人提交

1

符合申请条件(一)的,

需提供原件到就读学校查验

3

低保证

申请人提交

1

符合申请条件(二)的,

需提供原件到就读学校查验

4

特困供养(含孤儿证)

申请人提交

1

符合申请条件(三)的,

需提供原件到就读学校查验

5

残疾证

申请人提交

1

符合申请条件(四)的,

需提供原件到就读学校查验


九、基本流程

“我要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补贴”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办理时限:52日)



十、办理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资助:1、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2、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应当优先资助的学生,如: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

十一、审批时限

52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邵阳市、各县市区相应部门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教育业务咨询:0739-5603974

监督电话:0739-560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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