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时间: 2024-04-01 11:30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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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绥宁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表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3、2024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说明
4、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5、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6、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说明
7、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8、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9、“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10、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2024年政府预算报告

关于绥宁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3月27日在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绥宁县财政局局长  罗兴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服务打好“发展六仗”,高效抓好“两个统筹”,加力推进财源建设工程,集中财力保基本兜底线,持续推进财政改革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基本保障了财政平稳运行。我县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先进县市区、财政日常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评价A级、财政暂付款激励结果A档、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优秀市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优秀县。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9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91%,比上年增加3058万元,增长12.26%。
    上级补助收入272242万元,比上年减少14789万元,减少5.15%,其中:返还性收入5307万元,比上年增加75万元,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增加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2548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大幅增加,达到979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387万元,比上年减少14879万元,主要是水利建设资金比上年减少10792万元。
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211万元,比上年增加21592万元,增长6%。
    分科目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434万元,教育支出5634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3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1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662万元,农林水支出805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61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77万元,金融支出3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3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2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8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656万元,其他支出7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9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224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80754万元、上年结转8481万元、调入资金109983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994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211万元,上解支出7439万元,调出资金2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795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5万元,年终结余15289万元,全年支出总计 499459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完成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52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1435万元,上年结转6262万元,调入资金250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4314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32372万元,基金上解支出5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36万元,本年结余4676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43143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
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147万元,上年结余22934万元,全年收入总计69081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47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9606万元,收支平衡。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413万元,支出29041万元,滚存结余22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34万元,支出10434万元,滚存结余2734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400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上年结余18万元,收入合计400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支出11万元,调出资金40011万元,结转下年14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末,政府债务总限额为41.03亿元,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40.95亿元。2023年省里转贷给我县债券资金15.22亿元,其中:以新换旧债券7万元,新增债券8.2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2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94亿元),偿还政府债券债务7.4亿元。2023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48.77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预计全县综合债务率为119%,继续保持在相对安全地区内。
(六)2023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聚财增收,助力社会经济发展。一是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工程。大力开展“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措施,积极推进各专项工作。2023年全县实现地方税收收入19777万元,同比增长13.04%,增幅全市排名第三。二是强化税收征管。推动构建党政管税、部门协税、社会扩税的治税格局。压实征管主体责任,瞄准税收征管短板,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征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征管效能。组织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应收尽收,严防跑冒滴漏,严厉打击偷税漏税抗税行为。加强退税监管,坚决防范和打击骗税骗补等行为。三是加大盘活“三资”力度。盘活“三资”5.07亿元,其中经营类门面资产、廉租房等资产处置收入1.15亿元;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储备土地等土地收入1.12亿元;对结转结余指标进行清理,收回不再使用或非重点非刚性支出2.8亿元。
2.坚持人民至上,多措并举惠民生。一是按时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各主管单位及时录入各项惠农补贴,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103项,合计金额27915万元。二是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对2015-2022 年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重点项目、2020年-2022 年度农村低保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及市驻村帮扶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公职人员领取惠农补贴、未成年人领取惠农惠民补贴等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定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820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建设行动等领域。四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和邵阳市“十四五”西部生态圈发展规划,安排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经费4000万元、四边五年绿化专项经费500万元、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与恢复资金17180万元,用财政的“真金白银”守护好绥宁的绿水青山。五是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加快直达资金分配、支出进度,对项目进度较慢的单位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支付进度的紧急通知》,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2023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9.2亿元,资金下达率100%,支付率96.5%。
3.坚持强化管理,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坚持“三保”优先。我县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4.89亿元,执行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全年“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规定各单位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位,对不按时发放的单位进行通报。始终坚持先“三保”支出、其次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再其他支出的财政支出顺序。二是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出台《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绥政办发〔2023〕1号),节省资金用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重点领域。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减率16.78%,节约财政资金1.8亿元。出台了《绥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维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严格按标准执行。三是规范库款管理。县库款保障系数均达到省厅规定0.3的要求,全年未出现应急资金调度情况。采取“集体研究、额度控制”办法合理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有序支付,项目资金不断链。四是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将债务还本付息作为刚性支出保障,积极筹措资金,债务还本付息均按时足额保障到位,2023年债务还本付息共计9.07亿元(包括再融资),超额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综合债务率控制在120%以内,处于绿色安全区,债务管理工作连续5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先进。五是绩效评价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在各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考量各政策因素,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及单位进行重点评价,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8个部门(单位)整体和10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75亿元;对县档案馆建设、少数民族发展2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从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五个方面进行评估。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财政运行保持基本平稳,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规模小、增长乏力,税源潜力明显不足,土地出让收入总量小,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刚性支出增长过快,财政收支剪刀差越来越大,库款保障矛盾日益突出等。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予以解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持续增收不确定因素还有很多,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甚至过“苦日子”是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必须坚持的信念。我们将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系统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统筹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7%安排,预计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60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比例控制在30%以内。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996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4574万元,调入资金21586万元,收入合计266120万元。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2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500万元,上解支出8398万元,支出合计266120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01万元,教育支出461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65万元,农林水支出511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0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3万元,金融支出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33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7万元,预备费29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4万元,其他支出173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722万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
本年基金收入2863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含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售收入2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2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入5000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8997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1398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969万元),基金上解支出40万元,调出资金9593万元,支出合计28630万元。基金收支平衡。
(三)2024年社保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本年收入安排47666万元,支出安排4271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771万元。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32440 万元,支出31644万元,滚存结余28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226万元,支出11071万元,滚存结余31893万元。
(四)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000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资产转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上解支出7万元,剩余11993万元主要在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列调出资金,同时以调入资金科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五)2024年“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我县“三保”可用财力预计为257722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6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53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1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117万元,调入资金21586万元,扣减上解支出8398万元。
    按国家标准测算,预计我县2024年“三保”支出需求145208万元,其中保工资73118万元、保运转4632万元、保基本民生67458万元。根据中央规定保障范围,我县实际安排“三保”支出155341万元,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0133万元,其中保工资75815万元(如乡镇补贴国家标准2400元/人,实际安排6165元/人)、保运转6187万元(如乡镇经费国家最低标准1.2万元/人,实际安排2.28万元/人)、保基本民生73339万元(如村级支出国家标准11万元/村,实际安排20万元/村)。我县“三保”足额保障到位。
三、扎实做好2024年度财政工作
(一)强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
一是深入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稳步提升主体税种税收占地方税收的比重、地方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加强综合研判,强化财税部门协同联动,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种、零散税收征管,组织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应收尽收,严防跑冒滴漏。二是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抢抓机遇促发展,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分配因素,积极向上争资争项,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更多向我县倾斜,夯实可用财力。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做好产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厂房、城乡供水一体化(第三水厂)、绥宁职教新城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加速推进项目落成。
(二)推进“三资”盘活,增加综合财力
一是针对现在闲置资产分类研判,做到“能用则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能融则融”,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缓解财政困难或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加大盘活国有土地力度。进一步对全县土地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土地收储、开发工作力度。三是加快增减挂钩指标出售力度。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负转正工作,同时通过借助社会资本,变现增减挂钩指标,获得可用财力。四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打好节支的“铁算盘”
一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资金、资产、资源配置全过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财审联动,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力。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单位运行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政策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项目支出,严控部门自行出台新增支出政策。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加强财政政策与投资、产业、金融、科技、就业等政策协同联动,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四)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安全
一是坚守“三保”底线。坚持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坚守库款底线。继续优化库款调度,保障及时兑付工资、民生补贴、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出现风险苗头及时预警,坚决确保库款运行安全。三是坚决筑牢债务风险底线,持续落实“一债一策”“六个一批”。按照“到期债务不预期,隐性债务不新增,风险等级不上升,虚假化债不发生”的原则,持续加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五)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发挥财会监督职能
财政部门担负起财会监督主责,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聚焦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方式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资金使用单位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配合协同,完善与人大监督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贯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帆正劲,乘势而上谱新篇。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融入到财政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赶考心态、拼搏姿态、战斗状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稳进高新总要求,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效,顺势而为、借势而进、乘势而上,“三高四新”领航程,真抓实干勇担当,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奋进新时代,奋力谱写绥宁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为“三个绥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第二部分:2024年预算(草案)
附件:绥宁县2024年预算(草案)

第三部分:2024年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附件:绥宁县2024年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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