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时间: 2016-03-18 10:39 来源:绥宁县政府门户 【字体:

截至2014年末,我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1981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598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040万元,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131448万元。上述债务数据经过全国审计系统2013年审计确认,并在2014年通过清理甄别后由财政部驻湘专员办核准。2015年,我县新增中央债券资金5854万元,各单位偿还债务4088万元,截至2015年末全县政府存量债务余额133214万元。我省将地方债务风险按综合债务率划分为红色警告(大于150%)、橙色预警(100%-150%)、黄色提示(80%-100%)、绿色安全(80%以下)四个级别,省财政厅核准我县2015年末债务限额为152900万元,综合债务率为73.85%,风险级次为绿色安全。

新增中央债券资金具体安排使用情况是:万江公路建设1000万元,长河公路建设800万元,寨黄公路1000万元,黄坪公路建设1000万元,长铺至乌鸡山公路建设300万,地下综合管廊、水利建设1100万元,精准扶贫6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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