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财政局局长 李铁军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县财政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等工作目标中的职能作用,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2014年全县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883万元,为年初预算31362万元的98.47%,比上年增加4069万元,增长15.17%。完成上划中央收入887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2924万元。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6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5.66%,比上年增加4869万元,增长12.88%。
2014年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74457万元,比上年131645万元增加42812万元,增长32.52%。其中:返还性收入4245万元,比上年4153万元增加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7835万元,比上年84128万元增加137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2377万元,比上年43364万元增加29013万元。
2014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8902万元,比上年164156万元增加44746万元,增长27.26%;比年初预算数124378万元增加84524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款比年初预算增加72377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比年初预算增加14912万元;三是返还性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92万元;四是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增加3900万元;五是上年结余增加36万元;六是调出资金增加2万元(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七是上解上级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2万元;八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479万元;九是部分上级专款因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支出6290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88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74457万元、国债转贷收入3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722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1696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8902万元,加上解支出858万元,加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还本800万元,加调出资金112万元,全年支出总计210672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6290万元。
2014年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为:本级基金收入409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704万元、上年结转5742万元、调入资金112万元,全年基金收入总计14649万元;减基金支出11353万元,减基金上解支出28万元,基金结余3268万元,结余部分主要是上级专款,结转下年使用。
以上数据还是初步决算数,待省财政厅对2014年度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回顾一年来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负重加压,财政收入增长艰难
2014年,受宏观经济环境进一步趋紧的大气候影响,我县企业运行艰难,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县上下负重加压,迎难而上,采取一切可行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一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全县46个重点建设项目已有32个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3.8亿元,有效地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强化财政服务职能。落实各项积极财税政策,全年共安排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商标创优、旅游促销资金800万元,安排工业园区建设资金2600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调控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狠抓收入征管。首先是强化责任落实,将财税收入任务分解到国、地、财三家,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其次是加强林业部门、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和各乡镇的协税护税责任,严格落实收入征管奖惩制度。再次是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在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主体行业领域和重要税种征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零散税收、个体税收的清理。通过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措施,全年共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678万元,比上年增长12.88%。
(二)统筹兼顾,重点支出保障得力
在全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坚持增收节支原则,统筹兼顾保重点。一是深入研究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向上衔接汇报力度,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74457万元,比上年增长32.52%,有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大力推进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同时,紧缩公务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出台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绥政办发〔2014〕40号)文件,从严格预算管理、强化支出监督、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行政支出管理,制定了从2014年起,我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明确了“2014年各部门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10%”的工作目标,共节约财政资金900万元,用于进一步保障民生。三是积极支持重点建设。拓宽融资渠道,统筹财政资金,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握紧拳头保重点”的原则,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全年共从本级收入、上级专款、转贷政府性债券和银行融资等渠道安排资金24600万元,重点用于万江、长河、寨黄公路建设地方配套,沿河景观工程及风雨桥建设,关峡工业园建设和基建贷款还本付息等项目。
(三)加大投入,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2014年,我县用于教育、科学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支出达15.1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38%,有效保障了各项民生需求。一是全面落实惠农减负政策,全年兑现各类惠农直补36项,发放补贴资金1.3亿元。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30.1万人,朝仪、枫木团、党坪、乐安铺等4所敬老院已完成主体工程。三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00户,建成县城保障性住房4196套,全年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22985万元。四是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建成联民、联丰、桃坪义务教育合格学校3所,项目幼儿园3所;成功举办2014年中国绥宁苗族“四?八姑娘节”,绥宁苗族插绣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装修、寨市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以及武阳等7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己开工;我县计划生育工作连续7年保持全省模范。
(四)强化监督,财政管理明显规范
稳步推进财政管理各项改革,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管理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在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同时,突出预算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全县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算以及涉及民生领域的专项资金安排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出台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宁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绥政发〔2014〕1号)文件,从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资金、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府基建投资进行制度化管理。加大基建投资审计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和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对312个财政性资金投入项目进行投资评审,送审投资额71104.88万元,审定投资额57035.19万元,审减额14069.69万元,审减率19.79%。三是继续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全面贯彻绩效管理理念,相继出台了《绥宁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控制度》、《绥宁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对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县本级安排的“三边绿化”等项目实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各位代表,2014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平稳,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县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宏观经济趋紧、政策性减税、产业结构不优的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增长没有达到年初目标。二是债务规模逐渐加大,债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有待加强,债务风险防范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保障能力亟待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
2015年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调整年,也是“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年。今年我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县委政府工作重点,紧扣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特色县域经济先导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目标,努力打造“山水园林之城、苗侗风情之都、宜游宜居之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绥宁提供财力保障和优质服务。 根据经济工作总体形势与要求,我县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为4779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根据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98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5.54%。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47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30883万元增长11.62%;上划中央税收1002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8871万元增长13%;上划省级税收 330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924万元增长13%;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79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2678万元增长12%,其中国税部门1246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1029万元增长13%;地税部门1522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3472万元增长13%;财政部门2011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8177万元增长10.65%。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47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37556万元(不含上级没有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加上年结余收入6290万元,总计财力178317万元。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6129万元(其中当年财力安排的一般预算支出169839万元,上年结转支出6290万元),上解支出858万元,政府性债券还本1330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当年财力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9839万元,项目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29万元,比上年增长13.23%;
公共安全支出9067万元,比上年增长53.78%;
教育支出28679万元,比上年增长17.64%;
科学技术支出360万元,比上年增长16.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53万元,比上年增长189.6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37万元,比上年增长46.02%;
医疗卫生支出18108万元,比上年增长43.11%;
环境保护支出3012万元,比上年增长267.7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085万元,比上年增长13.02%;
农林水事务支出27364万元,比上年增长144.89%;
交通运输支出2596万元,比上年增长242.48%;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52万元,比上年增长38.9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59万元,比上年增长31.5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003万元,比上年增长35.91%;
住房保障支出4261万元,比去年增加4261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22万元,比上年增长35.86%;
预备费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5.71%,增加较多的原因是以前年度因财力短缺没有按规定足额安排预备费;
其他支出852万元,比上年减少45.14%,减少的原因是进一步细化预算支出科目。
今年预算安排相比去年,各项支出都有明显增加,原因是我县今年严格按照全口径预算安排的要求,将所有应纳入预算的支出均纳入预算安排,其中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比去年增加16818万元,纳入今年预算安排的上年结转支出比去年增加15277万元。
2015年地方财政基金收支安排如下:
基金收入2816万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8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9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万元,船舶港务费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49万元),上年结余基金收入3268万元,全年收入总计6084万元。本年基金支出2816万元,上年结转基金支出3268万元,基金支出合计6084万元, 基金收支平衡。
2015年社保基金收支安排如下: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7640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3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5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6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23万元),安排各项社保基金支出22322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3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8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50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4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0万元),本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15318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0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74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0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82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673万元)。
为确保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完成,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攻坚克难,稳中求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支持经济发展不动摇,涵养壮大财源
围绕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财源建设,固本开源,多方推进。一是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切实保障招商引资工作需要,落实企业优惠政策,优化经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引进优质财源。二是支持发展方式转变。抓住新常态下的机遇,大力发展新能源、中药材、矿泉水等特色产业,培植新的可持续发展财源。三是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管好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快发展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四是支持工业提质扩容。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等工作,推进企业著名商标创建。五是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补政策,全力支持青钱柳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
(二)落实收入指标不打折,全力挖潜增收
以财政收入目标为导向,攻监克难促增收。一是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随着营改增范围的逐步扩大,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也将日益显现。我们将密切关注试点改革扩围动向,结合货物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经验,超前谋划,在组织收入中争取主动。二是狠抓税收征管。以激励促征管,以堵漏促增收,认真执行促进地方税收征管的激励制度,有效调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地方税收保障平台、税收财务大检查等工作,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征管机制,强化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三)保障民生支出不缩水,构建幸福社会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厉行节约,项目工作经费在去年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将财力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一是继续实施教育强县战略。持续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将职业中专创建为省级示范性中专。二是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及县疾控中心建设,启动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三是大力发展文体事业。认真挖掘苗侗民族民俗文化,切实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的管理与建设,扩大农村无线数字电视覆盖面,加快体育公益设施建设。四是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全民社保,严格落实低保、五保和住房保障政策。五是扎实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继续巩固全省人口与计生工作模范县称号。六是全力支持创省级卫生县城。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2015年安排创卫专项经费1500万元,重点用于垃圾污水处理、公厕升级改造和城乡环境治理。安排“三边”绿化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城边、河边和路边的环境绿化。
(四)加强资金监管无死角,提高理财水平
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机制和方法,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一是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通过规范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权责、加强统筹整合,努力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互通互补、规范透明的新型管理机制。二是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动绩效评价、投资评审、资产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做到有目标、有跟踪、有评价、有应用,把钱用在刀刃上。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围绕落实财政政策和群众关注的民生政策,深入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全年将对三个以上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四是继续落实预算公开政策。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专项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实行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强化总量控制及风险预警,严格举借使用行为,完善偿还机制,确保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六是稳步推进各项国库改革。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覆盖到所有乡镇,加强公务卡管理,强化公务人员刷卡意识,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和结算率,加大对公务支出的动态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为推进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