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在绥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绥宁县财政局局长 李铁军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县财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生态经济大县建设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13年全县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6814万元,为年初预算26015万元的103.07%,比上年增加4574万元,增长20.57%。完成上划中央收入8728万元,上划省级收入2267万元,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78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85%,比上年增加5935万元,增长18.6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013万元,为财政总收入的55.58%,非税收入完成16796万元,为财政总收入的44.42%。
2013年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131609万元,比上年119145万元增加12464万元,增长10.46%。其中:返还性收入4153万元,比上年3918万元增加2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4092万元,比上年64536万元增加195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364万元,比上年50691万元减少732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中央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
2013年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4156万元,比上年144250万元增加19906万元,增长13.80%;比年初预算数116713万元增加47443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款比年初预算增加34153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比年初预算增加18331万元;三是返还性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235万元;四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799万元;五是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收入增加2500万元;六是上解上级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24万元;七是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还本增加1120万元;八是调出资金93万元(按规定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九是部分上级专款因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支出7686万元。
2013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681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31609万元、国债转贷收入2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968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73891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4156万元,加上解支出836万元,加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还本1120万元,加调出资金93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66205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7686万元。
2013年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为:本级基金收入823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370万元、上年结转7102万元、调入资金93万元,全年基金收入总计22802万元;减基金支出17033万元,减基金上解支出27万元,基金结余5742万元,结余部分主要是上级专款,结转下年使用。
以上数据还是初步决算数,待省财政厅对2013年度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在201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在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上谋求新作为
坚持科学聚财、依法理财。在增收方面,一是服务项目建设。全年启动实施了42个重点建设项目和100个主要建设项目,千方百计保障项目落实,以项目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二是支持工业发展。全年新建和引进项目14个,新增规模工业企业6家,安排800万元用于企业发展,其中本级工业化引导资金120万元,重点用于丰源滑翔板技术改造、银山楠竹加工综合开发及企业贷款贴息等项目。三是加大收入组织力度。认真落实财税收入目标责任制,建立收入监控、分析、预测机制,支持税务部门健全税收征管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重点企业的税收监控,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全年圆满完成市里下达18.18%的财政收入增长任务,国税、地税收入分别首次突破一个亿。在节支方面,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三保原则,在保证工资足额发放、单位基本运转的基础上,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进一步向民生及重点支出倾斜。
(二)加强项目争取力度,在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捕捉中央政策信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大向上级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把向上级争取项目、汇报情况作为常态化工作,让上级了解绥宁、认可绥宁、支持绥宁,成功争取列入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范围。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军事禁区、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试点等政策,争取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特殊县困难补助、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和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51181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7万元,其中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542万元。全年上级补助收入达到131609万元,比上年增加12464万元。各项转移支付的增加有效地缓解了我县支出压力,为我县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坚持民本民生方针,在支持公共事业发展上落实新举措
围绕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继续加大对民生民本的保障力度。一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整合资金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教育、科技、文化、计生等法定投入达到标准。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积极做好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配套,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坚持发展教育和文化事业。突出保障重点和关键环节,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文化投入,重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四是全力保障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安置点建设。紧紧围绕“住有其所”的住房保障核心目标,切实落实廉租住房财政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用于住房保障的支出近亿元。五是继续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利用财政职能,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六是支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共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000万元,用于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建贷款还本付息。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在提升财政运行效能上迈出新步伐
紧紧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着力推动财政改革和管理创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探索建立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和重点支出“项目库”管理的新思路,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真正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工作目标。二是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县除乡镇以外的所有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逐步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三是继续深化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出台了《绥宁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和目标;启动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全年对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上级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四是认真落实预算公开政策,打造阳光财政,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全县预决算及涉及民生领域的专项资金安排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向群众公开。
各位代表: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虽然良好,但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受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培植和涵养财源新的增长点工作亟待加快;可用财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矛盾仍然尖锐;政府债务负担逐年加大,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的机制有待加强;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4年财政预算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根据经济工作总体形势与要求,我县今年财政总收入目标为4461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8%,根据财政总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安排财政总支出1166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48%。
2014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36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6814万元增长16.96%;上划中央税收10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8728万元增长20.3%;上划省级税收 275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267万元增长21.44%;全年财政总收入4461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7809万元增长18%,其中国税部门1200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0002万元增长20%;地税部门1391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1408万元增长22%;财政部门1869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6399万元增长14%。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36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7076万元(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加上年结余收入7686万元,总计财力126124万元。安排财政总支出124378万元(其中当年财力安排的一般预算支出11669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7686万元),上解支出836万元,政府性债券还本800万元,调出资金110万元(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财政收支平衡。
当年财力安排的一般预算支出116692万元,项目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40万元,比上年增长8.65%;
公共安全支出5896万元,比上年增长8.98%;
教育支出24379万元,比上年增长18.26%;
科学技术支出310万元,比上年增长9.5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6万元,增长13.3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8万元,比上年增长18.52%;
医疗卫生支出12653万元,比上年增长54.04%,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的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补助收入增加2600万元;
环境保护支出819万元,比上年增长63.47%,增长较快的原因是今年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安排300万用于“三边”绿化;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693万元,比上年增长71.58%,增长较快的原因是今年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4500万元,其中基建贷款还本付息增加2000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1174万元,比上年增长23.01%;
交通运输支出758万元,比上年增长13.3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13万元,比上年增长10.8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25万元,比上年增长4.42%;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38万元,比上年增长10.81%;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37万元,比上年增长3.95%;
预备费70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其他支出1553万元,比上年减少83.4%,减少的原因是列该科目的上级专款预算减少6826万元。
2014年地方财政基金收支安排如下:
基金收入8235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62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4481万元,育林基金收入2469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66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1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41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81万元),上年结余基金收入5742元,调入资金110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4087万元。本年基金支出8318万元,上年结转基金支出57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万元,基金支出合计14087万元, 基金收支平衡。
为确保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完成,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攻坚克难,稳中求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政策,服务经济,坚定信心促发展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发展放缓压力,注重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职责,形成以项目带动、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经济推进格局,将稳定经济增长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统一,将服务经济发展和培植壮大财源有机统一,确保实现年度经济增长目标。一是保持有效投入。通过采取县财政安排、向上争取、信贷融资等手段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保障重点投资领域资金需求,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认真研究转移支付资金投向及支持政策,积极策划、包装、申报项目,拓展上级对我县支持的领域和范围,大力争取上级财政给予我县更大、更多的支持。三是支持工业发展。坚持工业强县战略,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全力支持袁家团工业园和关峡工业小区建设,完善小区规划,重点围绕中药材加工和新能源开发引进新项目,提升园区经济效益。加快工业企业技改扩能,重点抓好胜德红色半透纸生产线改造、银山全竹制品量产、联纸木塑板达产、天成鞭炮引硝纸等4个技改项目建设。四是推动生态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黄桑生态旅游景区、花园阁湿地公园等景区景点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收入
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力度,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杜绝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一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分析和研判,在分析收入的基础上完善机制,规范收入秩序,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和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及纳税信息公开,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源头控收、以票管收、依法征收”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规范征管,加大稽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颗粒归仓”。四是坚持增加财政收入总量与优化收入结构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收入结构,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实现年度预算收入目标。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千方百计惠民生
始终把民生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把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民生工作由“保基本、广覆盖”向“重统筹、建机制、可持续”转变。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公务接待等行政支出。二是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作为政府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各项民生工程资金落实到位、组织实施到位、监督管理到位。三是统筹发展社会事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制度,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支持力度,推进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四是全力支持农村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积极争取、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加大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强农村水、电、路、房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知难而进推改革
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全面覆盖、统一规范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加大会计监督力度,规范财经秩序;积极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规范预算执行。三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注重财政监管防控效应,形成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贯彻绩效管理理念,建立财政综合绩效管理体系,做到与政府绩效管理体系有机融合,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绥宁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