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
时间: 2021-09-10 13:09 来源: 【字体:

    如期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加强党的领导,突出项目建设和要素保障,强化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社会工作的领导,切实提升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组织、制度、作风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

  强化规划引领强化总体规划纲要的依据意识,严格依规划行事、行政。利用规划的先导性、预见性来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审批程序,防止违反规划的行为。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的理念,注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前瞻性、统筹性和严肃性,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

  加强规划落实全面实现绥宁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规划的纲领性作用,必须强化规划的执行力,科学分解落实“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在全县总体规划纲要的框架下,制定和实施专项规划。着力解决好影响和制约全县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跟踪监督、适时修订的规划组织实施机制。

  突出项目支撑紧扣国家政策导向,认真策划包装项目,积极储备申报项目,加强项目的筛选、策划、论证,择优策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争取一批重大项目被纳入国家、省市投资计划。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做好资金、土地、用工、水电等要素保障工作,积极整合土地资源,进一步明确用地导向,新增用地计划要向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工业园区和城镇重点工程倾斜。建立重项目进度专项考核制度,定期对规划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严格考核监督实施绩效考核,对规划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跟踪和预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规划实施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及时对规划进行中期整改。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