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开展好民生可感行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持续筑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根据《邵阳市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就业、养老、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聚焦办好2024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24个项目和省内教育、医疗对口支持帮扶2项工作,持续为民生“加码”、为幸福“加速”、为生活“加温”、为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新实践“加力”。
二、工作任务
(一)办好省定可感可及的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具体任务数以省市下发任务分解表为准)
1.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建成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1所。努力推进绥宁县第二中学“特立体艺馆”建设,力争在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阳花”行动。在全县线上线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120场,惠及4800名家长(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推进湖南省网上家长学校,惠及1万名家长(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2.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3)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为全县新生儿免费提供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全覆盖1100人。(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护蕾”行动。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托育服务机构;利用闲置的幼儿园学位开设托班;建设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等多种渠道,新增174个托位。(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总工会)
3.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5)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5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5400元/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6)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均从80元/月·人提高到90元/月·人。(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妇联)
(7)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从11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养育从15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关爱特殊群体
(8)农村适龄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6620人。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治疗成本和患者死亡率,缓解贫困妇女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9)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20户。残疾人家庭地面平整及坡化、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起居室改造、卧室改造及水电改造等,改善残疾人家居、活动条件,增强残疾人自我照护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减轻照护者的负担。(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10)康复救助残疾儿童92人。为92名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听觉语言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康复训练。(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1)城镇新增就业3200人;就业用工社保“三合一”数字服务。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立足服务“3×3”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突出就业优先,紧盯重点群体,强化就业服务,不断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就业用工社保“三合一”数字服务全县覆盖率达100%;县级人社政务服务“三合一”事项不少于20项。(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6.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12)建设中央厨房1个,城市老年助餐点1个。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增设老年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将其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对享受助餐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30户。按照“一户一策”原则,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家庭居住环境评估情况,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进行改造或配置手杖、防走失等老年人用品,切实提升其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
(14)提质改造爱晚老年学校1所。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以全省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办学体系为主渠道,统筹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和办学水平,办好一所家门口的老年学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15)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53件。强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依规对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提升数字服务能力
(16)实施数字政务提质增效惠民工程。实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增效惠民项目,其中新增上线17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如企业变更登记、就医等);新增惠民便企示范应用场景和高频特色服务事项2个;企业和群众办事纸质证照免提交率提升至60%以上;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提升至90%以上。(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联、国家税务总局绥宁县税务局)
(17)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加载交通出行功能的社保卡持卡人数达0.98万人。(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
9.改善人居环境
(18)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个。通过改造,改善县域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进一步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国网绥宁供电公司)
10.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19)农村“三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安防。农村“三路”建设完成36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建设300.302公里(其中:县交通运输局248.832公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51.47公里);普通国省干线精细化提升14公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
(20)农村水源保障及灌溉能力提升。实施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增蓄水能力29万立方米,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5万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21)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26个。无死角设置保护区护栏和标志标牌,污染源排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保证“水缸子”安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办好市定可感可及的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具体任务数以省市下发任务分解表为准)
1.推动1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成投用
推动1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成投用。2024年全面建成1个徐特立项目,推动项目学校建设成为硬件设施达标,软件条件较好,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较高管理水平,在当地形成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学校。2024年秋季开学前能交付使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850人、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
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850人、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从供需两端共同发力更加有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有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30户以上;建设城市老年助餐服务点2个,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点2个
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30户。按照“一户一策”原则,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家庭居住环境评估情况,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进行改造或配置手杖、防走失等老年人用品,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城市老年助餐服务点2个,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点2个。利用政府闲置资产、住宅小区“四同步”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餐饮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城市助餐点2个,农村助餐点2个,同步运用“互联网+养老”,构建信息化服务平台为支撑的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完成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20户以上
完成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20户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消除或减少居家障碍,促进出行便利,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照护负担,增强自立精神,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5.新增婴幼儿照护托位120个
新增婴幼儿照护托位120个。通过对相关托育机构实施运营、建设等一次性补贴,新增120个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切实提高全县托育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总工会)
6.修建农村公路36公里
修建农村公路36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7.新建燃气管网4.5公里
新建燃气管网4.5公里。全面摸清、动态管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底数,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推进机制
成立县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陵建华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副主任唐伯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彬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绥宁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网绥宁供电公司、县融媒体中心等,建立“一个项目,一个单位、一名责任人、一套方案台账、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督导各责任单位落实“任务、政策、投资、责任”四项清单。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副局长袁敏洋任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民生可感行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民生可感”的项目列入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明确牵头单位主体责任,成员单位具体责任。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对口省厅局验收标准,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各项目均要在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要完善观察员信息报送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要抓好“民生实事码上通”系统的全面推广,提高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群众满意度。
(三)抓好督导宣传。严格实行“旬简报、月通报、季总结”机制,实施挂图作战,由专班统筹调度、督导。对项目进度滞后或存在问题的县直责任部门,形成问题清单,以“提示函”的形式予以告知并同步呈报县级分管领导。同时,相关单位要运用好“一码一平台”,加大“民生可感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讲好民生故事,营造人人关心关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安全管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项目进展的全过程,把安全施工摆在首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技术力量对已建成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摸底排查,实行台账管理,强化集中整改,严把项目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控,巩固民生实事项目成果,完善“建管用”一体化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