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适用对象
中小微外贸企业(年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
Ø 支持措施
省财政设立风险补偿金,按规定补偿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业务而承担的风险损失。合作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担保公司、信保公司,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服务和无资产抵押信保保单融资服务。
Ø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办法的通知》(湘财外〔2018〕9号)
Ø 申请途径
可通过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
Ø 申请材料
根据银行、担保公司、信保公司具体要求提供
Ø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