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适用对象
已纳入湖南省融资再担保体系并与湖南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再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
Ø 支持措施
1.对常规融资担保业务,单户融资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含税)1%及以下的备案业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单户融资担保金额500万-1000万元且年化担保费率(含税)1.5%及以下和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单户融资担保金额500万-1000万元且年化担保费率(含税)1.2%及以下的备案业务,按照担保金额的0.5%给予担保费补贴。
2.对“见贷即保”等线上标准化批量担保业务,按照担保金额的0.2%给予担保费补贴且每家融资担保机构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3.对单户融资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备案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免收再担保费;单户融资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备案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省财政厅对减免部分给予适当补贴。
Ø 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1号);
2.《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实施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保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湘财金〔2021〕27号)。(目前正在对该政策进行修订,2022年政策以后续发布的文件为准)
Ø 申请途径
向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申报
Ø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Ø 主管部门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