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在“双减”政策指引下的2022年,绥宁教育出现了新变化,呈现新面貌!在此,绥宁县教育局衷心感谢您对全县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帮助他们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同时为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向您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
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保持“定力”,做好教育“合伙人”,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引导孩子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习质量,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尽可能地让孩子保证充足的休息。选择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时,充分尊重孩子意愿,不脱离孩子成长实际,不盲目跟风从众,尽量减轻参与校外培训给孩子带来的压力。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寒假期间,请家长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不要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拒绝到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经营的无证照场所参加培训辅导,自觉抵制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等形式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如确有培训需求,请家长选择证照齐全的合规机构参加培训,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bmp-web/)查询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请认真查看培训机构在显著位置对办学资质、收费标准、教师资质、培训时间等公示情况是否和实际一致,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在此特别提醒家长,非法的无证培训机构不能去!一旦发生退费纠纷、安全事故等,您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请家长自觉抵制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行为。
三、规范交纳培训费用
家长朋友在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请使用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购课缴费,将培训费用存入到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将资金转入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参加培训前应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家长务必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一次性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5000元,并向机构主动索取缴费正规票据,且妥善保管。我们郑重提醒家长,请不要轻信机构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口头承诺,自觉主动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
四、积极参与校外行为监督
请家长们积极参与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监督,监督培训机构是否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按照“双减”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如果发现有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者以托管班、自习室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欢迎向绥宁县教育局进行反馈。电话:0739-7611256
绥宁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