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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函〔2024〕19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宁县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重点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1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清单》(邵市政办函〔2024〕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2024年第1次绥宁县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现将《绥宁县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绥宁县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清单
重点任务 |
主要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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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共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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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能力 |
1.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统筹培训机制。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6月底 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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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落实培训计划。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实现全员轮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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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级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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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全方位管理 |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已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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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因退休、调离、辞退、辞职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执法要求情形的,应当依法暂扣、收回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
2024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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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
2024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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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共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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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 出问题 |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 |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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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专项执法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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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 准规范 |
3.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级有关部门制定、修改、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
2023年已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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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完善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县司法局通过案卷评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等方式监督各执法部门文书规范适用、执法行为指引落实情况。 |
2024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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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湖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和上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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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
6.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2024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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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
2025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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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广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进轻微违法、初次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
2025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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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事项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并定期向县司法局报送监管情况。 |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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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共1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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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1.梳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督促指导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在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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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对近5年未发生的、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按规定程序提请制定机关予以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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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乡镇赋权有关工作 |
3.规范委托执法。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的,要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人民政府决定依据,并与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签订书面委托书。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委托书要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部门和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并报县司法局备案。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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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行动态调整。2024年底前要对已下放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按程序予以调整。 |
2024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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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规范化试点。要积极推进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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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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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已经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但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等要求的,要及时清理;不符合书面委托规定、确需继续实施的,要依法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
2024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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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 |
7.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全面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年完成并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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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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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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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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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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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共8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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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积极配合省级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修订完善。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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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落实省级行政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做好行政执法年度报告、执法评议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工作,原则上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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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 作机制 |
3.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 |
2024年完成并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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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健全县乡二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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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
5.抓好日常监督。县司法局和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强化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和业务指导。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完成并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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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专项监督。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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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大纠错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新闻媒体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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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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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共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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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执 法和行政执 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
1.加快推进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部署运用。县司法局要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于2024年底前全面上线应用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使用统建系统的外,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应当纳入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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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各县级有关部门已建设行政执法或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2024年底前与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现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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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障能力(共8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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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队伍建设 |
1.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梯队建设。 |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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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筹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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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权益保障 |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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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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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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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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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 |
7.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单位预算。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5年完成 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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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理保障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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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实施(共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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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
1.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并将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重要情况由司法行政部门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 |
县司法局 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底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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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
2024年初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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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督促落实 |
3.明确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责任清单。 |
2024年初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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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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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部门职责全面认领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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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经验交流 |
6.将《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列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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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 |
2025年底前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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