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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7903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
发文日期: 2023-06-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6-12 有效期: 永久

绥政办发〔202316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宁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有关单位:

    《绥宁县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绥宁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政策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加快推进国家种子基地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湖南省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20214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政府引领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关键,以供种安全为底线,以种业企业为主体,以规范基地生产为保障,着力实施种业创新平台、基地提质升级、优势种业企业培育、种业市场净化等专项行动。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绥宁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架构,加快制种基地建设,打好种业翻身仗,为种业振兴作出绥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县企共建,体现支持力度。紧密联合隆平高科等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与优势基地结合,确保奖励资金有适当比例支持企业壮大发展,重点向龙头企业倾斜,确保支持有连续性,坚持扶优扶强,实现基地做优与企业做强同步发展

2.坚持高质量发展,补齐发展短板。以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制种科技装备提档升级等为重点,将高水平旱涝保收、智能化精深加工、种子质量控制和专业化生产服务等作为主要建设内容。

3.严格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用途。科学合规使用奖励资金,坚持不撒胡椒面、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建设与种业生产无关的内容,不建设楼堂馆所、闲置设施、形象工程,支持范围不与其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交叉重复。

4.强化项目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建立健全基地项目建设督查机制和责任单位领导绩效考核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正向可追踪、逆向可追责。

、年度目标

1.种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县2023年杂交水稻制种面积预计6.3万亩生产杂交稻种子总产量1260公斤以上,其中标准化“五化”基地达3万亩。

2.科技支撑能力稳步提升。重点乡镇制种机耕覆盖率达到100%,机插覆盖率达45%,机防覆盖率达50%,种子机械化烘干率达到70%以上。

3.集约经营水平稳步提高。重点培育壮大以隆平高科为主的一批种业企业,全县规模制种企业稳定在18家,制种合作社达到58家、制种大户(100亩以上)达到35户

4.监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健全监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重点乡镇制种基地田间除杂验收合格率达到98%、田间花检合格率99%、总体检验合格率99%、抽检比率达到100%

建设内容

(一)县企合作共建示范工程

1.建设一条先进的种子生产加工流水线及购置检验检测设备。现代种业产业园配套购置先进烘干机、精选机、提升机、全自动包装过称机等精选加工设备,率先建成全国一流的种子加工流水线,同时配备种子水分、净度、发芽率、品种真实性等检测设备,提高种子样品检测能力,保障种子质量。改造杂交水稻种子机械干燥技术实验基地(湖塘)设备,配备生物质热风炉、通风排气设备等。

2.国家级制种大县种业信息化平台。建立绥宁县国家级制种大县种业信息化平台。信息依托安装在制种基地各种传感节点(温湿度、土壤水分、二氧化碳、图像等)和无线通信网络实现种子生产环境的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决策、智能分析、专家在线指导等技术,为杂交水稻制种生产提供精准化种植、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以及种子从生产到销售的可追溯。重点建设制种产业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制种基地服务系统,夯实制种信息化基础,有效支撑制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制种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保障我县制种产业的稳步、可持续发展,有效支撑制种产业由简单的生产服务向产能集成服务的升级。

3.制种基地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配套完善制种基地水利等设施,对制种基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管护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制种基地防涝抗旱能力。    (二)育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4.新建武阳现代种业(毛坪)中心产业园建设项目。启动武阳现代种业(毛坪)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可研、办理产业园用地、征地手续等。在武阳毛坪基地新建农机具停放场1200m2以上。

5.改造武阳隆平基地指挥部烘干中心项目。在原有烘干的基础上改造仓库面积800m2,烘干车间600m2,满足规模化生产5000亩以上的制种面积的种子烘干、精选、加工能力。逐步实现一园(武阳毛坪中心产业园)两带、三片、五基地的绥宁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格局。建设稻禾公司杂交水稻制种展览室。

6.制种全程机械化高产技术联合攻关。打造3个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高产示范基地,其中武阳毛坪村基地342亩、李熙桥双园基地220亩、唐家坊湖塘基地120亩,由隆平高科、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制种机械化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在机耕、工厂化育秧、母本机插秧、无人机施药、无人机授粉、烘干等环节实现技术创新。购置制种专用插秧机、无人机等设备6台,逐步实现绥宁杂交水稻制种机械化。

(三)种业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7.基地和市场秩序监管加强种业监督能力建设,为种子管理部门和执法队配套相应的监管执法设施和装备。每年定期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制种基地巡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对市场销售和基地生产的杂交水稻种子抽样送检600批次以上,基地生产水稻品种抽检覆盖率100%。开展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加大种子市场宣传力度,整顿种子市场秩序,实现种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项目规划、方案,实施绩效评估加强与先进的国家级制种大县交流与合作。

(四)种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8.制种职业农民培训采用专家指导、现场实训、参观调研、异地交流等方式,开展制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职业农民培训,培训1000人次以上,全面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

9.杂交水稻新品种大田种植示范。对绥宁生产和销售的种子进行大田种植示范,为绥宁大面积中稻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意见。

五、资金使用与进度安排

(一)资金使用

绥宁县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投资1255万元,其中县企合作共建示范工程投资680万元育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投资425万元;种业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投资80万元;种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2023年度制种大县奖励资金。详见附件1

(二)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要根据制种季节性时间节点完成,具体实施进度安排见附件2

六、保障措施

(一)规范资金使用

发挥奖励资金优势,合理制定奖补方向和标准。科学合规使用奖励资金,在资金管理上,设立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项目规划和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完工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应按财政决算编制的要求办理决算,下一年度继续进行项目安排使用。

(二)加强监督管理

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项目四制,将资金安排情况、使用情况,对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区农民群众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资料以照片等方式存档备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服务与监督工作,把好事前预算审核关、事中监督检查关、事后财务决算关,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项目所需物资和设备全部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对发现的擅自挤占、截留、套取、虚报、冒领和贪污中央财政资金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从重查处

定期考核项目进展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实施定期考核项目进展。在杂交水稻制种大县财政奖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发动技术指导组、验收考核组、财务组三个工作小组,由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整个项目实施的统一指挥和协调,负责年度项目进展定期考核,确保项目实施有序开展,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可靠、早完工、早见效,早受益。

(四)严格责任追究

明确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奖励资金管理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合理明确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资金分配、使用各环节审批责任,做到责任清晰、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对违规使用奖励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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