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
时间: 2024-03-07 16:43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根据《湖难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省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
    1、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根据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印发工作提醒,督促相关预算部门与省主管部门对接,明确范围和要求,细化清单和流程。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此次自评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审核工作,其中,绩效股负责组织和备案工作;局属各资金管理股室负责督促和审核工作。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具体项目的绩效自评,填报绩效自评表。
    3、严格审核,及时备案。县财政局各资金管理股室对主管部门填报的《自评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审核,具体包括: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率是否真实;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准确等,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县财政局绩效股及时整理、归档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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