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终止药品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现对邵阳市仁德大药房等28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注销的许可证内容.xls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