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情况
公 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 要求,我区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大祥区禁养区内有5家养殖场、109家养殖专业户未退养到位 |
整改目标 |
禁养区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全面退养 |
整改措施 |
根据我区情况制定退养方案,按方案由区畜牧水产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按时关闭补偿到位。 |
整改成效 |
全区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均已退养到位无反弹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9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洲西路
联系电话:5324804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2019 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