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一、基本情况
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为大祥区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97年10月,由原邵阳市西区审计局与原郊区审计局一部分组成,现有干部职工16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5人。大祥区审计局是受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和邵阳市审计局双重领导下的经济监督和执法部门。负责对全区区属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办及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
根据《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字【2015】94号),设立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及其内设机构。
二、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区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的建议。
(4)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审计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6)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参加审计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11)负责信息技术的应用,组织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干部专业培训。
(12)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预算构成
(一)全年收入116.38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116.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32.51万元减少16.13万元,减少12.17%,其中:财政拨款116.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32.51万元减少16.13万元。
(二)全年支出116.38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116.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32.51万元减少16.13万元,减少12.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5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与2017年预算3万元持平。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大祥区审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祥区审计局没有预算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8年大祥区审计局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大祥区审计局部门整体支出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六、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