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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含部门决算报表)
文件名称: 大祥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含部门决算报表)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7-0001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7-08-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8-28 效力状态:

 

大祥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为大祥区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97年10月,由原邵阳市西区审计局与原郊区审计局一部分组成,现有干部职工17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是受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和邵阳市审计局双重领导下的经济监督和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区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的建议。

(四)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 审计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六) 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七)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参加审计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办公室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以及《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4号),设立邵阳市大祥区审计局内设机构。

三、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3.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89.8万元。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10%;项目支出3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90%。

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结转。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9%;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86.1万元。其中:

“审计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257.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016年度决算147.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度决算15.3万元,“审计业务”(项)2016年度决算92.7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6年度决算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发放、审计业务开展等。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6.1万元,“公务员考核”(项)5.3万元。主要用于年终绩效考评。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3.0万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3.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的新农村建设、扶贫经费和社区的帮扶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16年度决算13.5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13.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度决算13.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016年度决算7.2万元,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7.2万元,“医疗保障”(项)2016年度决算3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7.1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2016年度决算7.1万元,“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度决算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9.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大祥区审计局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6年决算 12.23 0 5.73 0.00 6.50 2.27 2.60 1.03 0.60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大祥区审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5.73万元。比上年的6.5万元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压缩接待支出。公务接待32批次,公务接待12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6.5万元,比上年4.8万元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大修增加且下乡审计次数较去年增多。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2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6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6万元。2016年实有公务用车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25万元。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4.3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0.02万元,其中:汽车2辆,31.87万元(未折旧)。

 

附件:大祥区审计局2016年决算报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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